弘一法师:①有才而性缓定属大才,有智而气和斯为大智;②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想;③不近人情举足尽是危机,不体物情一生俱成梦境;④善用威者不轻怒,善用恩者不妄施;⑤事当快意处须转,言到快意时须住;⑥缓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祸;⑦任难任之事要有力而无气,处难处之人要有知而无言。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 来源:素食学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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