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感的生命,叫众生。如果杀害他们,就有杀生之罪,因为他们会感受到痛苦;没有情感的植物,不叫众生。吃掉它们没有杀生之罪,因为它们不会感受到痛苦。植物不具备佛教所说的生命,这与世人所说的生命之间,存在着术语定义的差别。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 来源:素食学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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