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一杀生,则五常尽犯焉,盖屠戮他身,肥甘自己,为不仁也;离他眷属,延我亲朋,为不义也;将他肉体,供献神人,为不礼也;称言食禄,当受刀砧,为不智也;设饵妆媒,引入陷阱,为不信也。噫!人居尘世,全藉五常,知而故犯,又何足为人。” 内容: 暂无正文内容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weibo/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