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虽悟理而仍不废事,方为真修 内容: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弥陀佛,而未达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但以决志愿求生故,如子忆母,无时暂忘。 此未达理性,而但依事修持也。 理持者,信西方阿弥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 心具者,自心原具此理。 心造者,依心具之理而起修,则此理方能彰显,故名为造。 心具即理体,心造即事修。 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即是心作佛。 是心作佛,即称性起修。 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 修德有功,性德方显。 虽悟理而仍不废事,方为真修。 否则便堕执理废事之狂妄知见矣。 故下曰,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为系心之境,令不暂忘也。 此种解法,千古未有。 实为机理双契,理事圆融。 非法身大士,孰克臻此。 以事持纵未悟理,岂能出于理外。 不过行人自心未能圆悟。 既悟焉,则即事是理。 岂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 理不离事,事不离理,事理无二。 如人身心,二俱同时运用。 断未有心与身,彼此分张者。 达人则欲不融合而不可得。 狂妄知见,执理废事,则便不融合矣。 《印光法师文钞》·复马契西居士书九 发布时间:2015-12-04 15:59:16 更新时间:2024-02-04 21:58:13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44921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