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慧僧法师: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四十八轻戒 第十七‧恃势乞求戒 内容: 第十七#8231;恃势乞求戒若佛子。 自为饮食钱财利养名誉故。 亲近国王王子。 大臣百官。 恃作形势。 乞索打拍牵挽。 横取钱物。 一切求利。 名为恶求多求。 教他人求。 都无慈心。 无孝顺心者。 犯轻垢罪。 恃势,就是仗势,仗着认识百官的这种势力,向人家硬要。 若佛子,为自己饮食、钱财、利养、名誉的关系,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 仗势他们作为一种势力,以乞索打拍牵挽等方法,不顺道理地横取钱物。 这一切求利方法,名为恶求多求。 若不但自己恶求多求,还教他人去求。 这样的乞求法,完全失去慈悲心,也没有孝顺心,这就犯了这条恃势乞求戒。 「自为」:以明非为三宝,而是为个人私利。 「为饮食乃至名誉」﹕以明非为道也。 要是为道,为大众去乞求,这可以。 但他不是为道,而是为饮食,为名誉。 「恶求」﹕威逼故非善。 以威力凌人,逼迫索求,这是一种逼迫性,不是善良性。 「多求」:无厌故非少。 即是贪无厌足,愈多愈好。 「教他人求」:教人为我求,如遣使或作书之类。 此具性遮二业。 与盗戒等流。 若非分陵夺,自属盗戒。 开遮者:若为三宝,为病人,为众生,不犯。 但亦要如法营求,切不可仗三宝或病人名分,作多般不合理之苛求,更不能恃势压逼,或用种种武力方法,如殴打、谩骂、凌辱、牵挽等,横取他人财物。 或口说为三宝,实纳为己有。 有心乞求,是障道因缘。 贪心攀缘心不断,逢缘奔驰而不得自在,舍本逐末,焉能成就道果? 古谚云:「人到无求品自高」,共勉之! 发布时间:2020-08-07 15:26:55 更新时间:2024-02-04 21:55:32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59678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