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慧僧法师: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四十八轻戒 第廿一‧瞋打报雠戒 内容: 第廿一#8231;瞋打报雠戒若佛子。 不得以瞋报瞋。 以打报打。 若杀父母兄弟六亲。 不得加报。 若国主为他人杀者。 亦不得加报。 杀生报生。 不顺孝道。 尚不畜奴婢。 打拍骂辱。 日日起三业。 口罪无量。 况故作七逆之罪。 而出家菩萨。 无慈心报雠。 乃至六亲中故报者。 犯轻垢罪。 人之被他人杀害,必有夙因。 一切杀业皆是夙世业债递偿还报。 若快意报仇,则重增未来怨结;生生相报,何有了期? 是故当知,杀生报生,益增自他苦轮,乖违大慈悲种性,故云「不顺孝道」。 戒文云「尚不畜奴婢」,是举轻况重。 出家人,一概不得畜奴婢。 在家人得畜奴婢,但切不能无理打骂;连奴婢尚且都不可以打拍骂辱,何况还杀害呢! 早期中国的制度,奴主制度很厉害,主人要打奴婢的时候,打够了才算,不准别人拉架,说:「你别打了。」你要劝解,不准;君主打底下的人,更是那样,打死了都没有事。 那是旧时代的制度,以后就不那样了。 「七逆」者,非普通所谓之七逆;但杀生报生,其罪重如七逆也。 如孟子云:「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 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 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这是说,你要是杀人家的父亲,人家将来也要杀你的父亲;你杀人家的弟兄,人家将来也要杀你的弟兄,这么说起来,这不是自己杀吗? 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不久就要出现的。 而今我为父报仇,彼又结仇于我父,此又种下将来害父之因。 杀杀相报,如环无端,广造恶业,岂能脱轮回圈,出尘劳网? 在家人尚可以依照法律,以直报怨。 但不可贿赂官府,托其过分治罪,以怨报怨。 应以大公无私之精神,处理官事。 但出家人完全不可矣! 身为佛子,当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对待一切众生。 天大之仇,仍以仁恕待之,全凭道德感应,潜移默化。 今生不结怨,来世不复苦报,所谓「随缘消旧业,慎勿造新殃也。」具缘:这条戒是性遮二业。 因为既伤慈忍,复又结未来的怨,所以这是性遮二业都具足。 此是「五缘成罪」,具五种犯缘就成了这种罪名。 (一)是仇:有这仇敌。 (二)仇想:是仇敌想。 (三)有报复心:他杀你父母,你就杀他父母,这有报复心。 (四)行瞋报事:就是行使瞋心,起这种动作。 (五)前人领纳。 谓受其打骂,结轻;若害命,结归第一杀戒。 前人已经领纳,把事情做成功了;若受其打骂,结轻;若害命就是犯杀戒。 回顾远古圣王治国,都是爱民如子,慈悲为怀菩萨。 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皆是菩萨示现,从水深火热中,济世救民。 大禹王某次出巡,见路上一罪犯,乃感叹而泣曰:「朕没有道德,故国土内还有犯罪的百姓!」禹王在外治水八年,三过家门而不入。 这种为天下百姓而牺牲生命,历千辛万苦亦在所不辞的精神,岂可说没有道德呢? 但是他还说他自己没有德,说还有犯法的,这是我的德不够。 世上有时逢菩萨治世,则国富民安,普天同庆。 有时逢阿修罗治世,则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印度历史记载转轮圣王治世。 轮王分金、银、铜、铁四等级。 要是轮王治世,那都是菩萨治世,都是以十善治天下。 我国之圣贤治世,大概与轮王同。 以后世人福德日减,业障益深,人心不古,故世风也每况愈下。 这皆是缺乏圣贤智者,有德之领袖人才,而酿成道德沦亡,世情险恶之局面。 发布时间:2020-08-07 15:29:27 更新时间:2024-02-04 21:55:32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59678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