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智者大师净土文集 维摩经略疏.释佛国义 内容: 维摩经略疏. 释佛国义[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唐]湛然略释佛国义者。 此明长者子宝积,问佛国因果,世尊具答。 身子生疑,佛以神力现净土相,时诸大众得大乘益。 还复秽土,求声闻众得小乘道。 约此标名,故云“佛国”。 此经既以佛国为宗,必须明识佛国之义。 今略为八重:一总明佛国,二别明佛国,三明修佛国因,四明见佛国不同,五明往生,六明说教,七约观心,八用佛国义通释此经。 一总明佛国者。 前说《普集》,及诸《方等》,多明正报。 今因宝积奉盖,如来合盖现土,即表欲说依报。 何者? 正报既显,须广明依。 如说王民,必须知土治正事业。 言“佛国”者,佛所居域,故名“佛国”。 譬如王国,虽臣民共住,而从王受称,名“某王国”。 今佛虽与有缘共居,而从佛受名,名“某佛国”。 佛身所依,名为“佛土”。 佛住界分,名“佛世界”。 佛所居止,万境不同,亦名为“刹”。 然国有事、理。 事即应身之域,理则极智所照之境。 而至理虚寂,本无境智之殊,岂有能所之别? 但以随机应物,说有真、应,故明理、事也。 然非本无以垂迹,故有应形、应土。 非迹无以显本,故引物同归法身真国。 故文云:“虽知诸佛土,永寂如空,而现种种清净佛土。 ”则应同凡圣,现有封疆。 凡圣果报,高下殊别。 所现净秽,亦复如是。 故《璎珞》云:“起一切众生应,一切国土应。 ”或有释言:“应国者,是众生集业所感。 故文云:‘众生之类,是菩萨净土。 圣人慈悲,来此现生。 ’故《法华》云:‘而生三界朽故火宅,为度众生生老病死。 ’”有云:“诸佛法身,犹如明镜。 一切色像,悉现其中。 是则一切国土,皆从法身本国应现。 国由佛有,故云‘佛国’。 故《法华》云:‘今此三界,皆是我有。 其中众生,悉是吾子。 ’”今详斯语,若云:应国从法身现,即是自生。 若从众生,即是他生。 众生对佛,即是共生。 若离生、离佛,即是无因而有土也。 皆堕性义,此即须破。 当知国土,若净若秽,皆不可说。 有因缘故而可说者,悉檀赴机皆得说也。 二别明佛国者。 诸佛利物,差别之相,无量无边。 今略为四:一染净国,凡圣共居;二有余,方便人住;三果报,纯法身居,即因陀罗网无障碍土也;四常寂光,即妙觉所居也。 前二是应,即应佛所居。 第三亦应、亦报,即报佛所居。 后一但是真净,非应、非报,即法身所居。 言染净者,九道杂共。 何者? 六道鄙秽,故名为“染”;三乘见真,故名为“净”。 三、六共居,故名“染净”,亦名“凡圣同居国”也。 就染净土,凡、圣各二。 凡居二者:一恶众生,即四恶趣也;二善众生,即人天也。 圣居二者:一实、二权。 实圣者,四果及支佛、通教六地、别十住、圆十信后心,通惑虽断,报身犹在。 二权圣者,方便有余三乘人,受偏真法性身,为利有缘,愿生同居。 若实报及寂光法身大士,及妙觉佛,为利有缘,应生同居,皆是权也。 是等圣人,与凡共住,故云“凡圣同居”。 四恶趣共住,故云“秽土”。 二明同居净土者。 无量寿国,虽果报殊胜,难可比喻,然亦染净凡圣同居。 何者? 虽无四趣,而有人天。 何以知之? 生彼土者,未必悉是得道之人。 故经云:“犯重罪者,临终之时,忏悔念佛,业障便转,即得往生。 ”若但圣生,凡夫何得愿生彼土? 故知虽具惑染,愿力持心,亦得居也。 圣生权实,类前可知。 但以无四恶趣,故名为“净”。 举此往类,同居之国,优劣非一。 虽复秽净多种,如《法华经》授弟子记,所住国土,束而明之,并属凡圣同居土也。 问:“染净国”名,出何经论? 答:《思益论》云:日月光佛命梵天来此土,云:“汝当用十法,游彼世界。 娑婆之土,名染净世界。 染即是凡,净即是圣。 ”问:秽土十恶,所感四趣,依正皆秽可然。 但十善果,净土因同,何得依正顿殊别耶? 答:二处修因,善名虽同。 净土修善,精微胜故。 故彼凡圣所得依正,不同秽土。 二明有余土者,二乘三种菩萨,证方便道之所居也。 何者? 若修二观,断通惑尽。 恒沙别惑、无明未断。 舍分段身,而生界外,受法性身,即有变易。 所居之土,名为“有余”,亦名“方便”,方便行人之所居也。 故《摄大乘》七种生死,此即第四“方便生死”。 问:“有余国”名,出何经论? 答:《法华》云:“我于余国作佛,更有异名。 是人虽生灭度之想,而于彼土,求佛智慧。 ”即其义也。 《大论》云:“二乘入灭,虽不生三界。 界外有净土,于彼受法性之身。 ”三明果报土者,即因陀罗网,是华藏世界纯诸法身菩萨所居。 以其观一实谛,破无明,显法性,得真实果报,而无明未尽。 润无漏业,受法性报身。 报身所居依报净国,名“果报国”也。 以观实相,发真无漏,所得果报,故名为“实”。 修因无定,色心无碍,亦名“实报无障碍土”。 言“无障碍”者,谓一世界摄一切世界,一切世界亦如是,此名世界海,亦名世界无尽藏。 别教初地入此世界,有七种净义:一同体净,如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二自在净,一切国土平等清净;三庄严净,一切佛土神通庄严;四受用净,离一切惑,成清净道;五住处净,大智众生悉满其处;六因净,入佛土妙平等境界;七果净,随物所宜,而为示现。 前五是体满,有体、相、用;六是因圆;七是果满。 初住生彼,悉成就此七净义。 问:出何经论? 答:《仁王》云:“三贤十圣住果报。 ”当知即是果报为土也。 《法华》云:“娑婆世界坦然平正,其诸菩萨咸处其中。 ”《大论》云:“法性身佛,为法身菩萨说法,其国无声闻、支佛之名。 ”《华严》明因陀罗网世界,《摄大乘》明华王世界,皆明果报土无障碍相。 四明寂光土者。 妙觉极智所照,如如法界之理,名之为国。 但大乘法性,即是真寂智性,不同二乘偏真之理。 故《涅槃》云:“第一义空,名为智慧。 ”此经云:“若知无明,性即是明。 ”如此皆是常寂光义。 不思议极智所居,故云“寂光”,亦名“法性土”。 但真如佛性,非身非土,而说身土。 离身无土,离土无身。 其名“土”者,一法二义。 故《金刚般若论》云:“智习唯识通,如是取净土。 非形第一体,非庄严庄严。 ”问:出何经论? 答:《仁王》云:“唯佛一人居净土。 ”此经云:“心净则佛土净。 ”心净之极,极于佛也。 《普贤观》云:“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遍一切处。 其佛住处,名常寂光。 ”问:经论散明,可如向说。 不见四土,一处出之。 答:经论度此,本自不多。 寻读之者,又不备悉。 四土共出,何必无文? 正如此经,答长者子,即是其意。 文云:“随所化众生而取佛土,随所调伏众生而取佛土,随诸众生应以何国入佛智慧,随诸众生应以何国起菩萨根。 ”若对四土,宛然相似。 名目既异,佛意难量。 在下对文,别当解释。 问:净土亦得开渐教者,香积菩萨何故惊怪? 答:本愿说故。 二有余土说教不同者。 断通结尽,皆得往生,不无利钝。 藏、通二乘皆钝,故《大论》明罗汉法性身钝,以于佛道而纡回故。 通、别、圆教,迭判利钝可知。 如来于彼但说一乘,虽无开三,而于一乘不无权别,赴两机缘。 若明开显,虽无藏、通,而开别权,显圆之实。 故《法华》明罗汉生彼,求佛智慧,得闻是经,唯以佛乘而得灭度。 三明果报土说教不同者。 既皆破无明,其往生者,同一根性,行大直道,无复纡回。 佛于彼土,但说一圆也。 四常寂光国说教不同者。 若究竟寂光,无说无示,而言说者。 法身无缘,冥资一切,无说而说,即是法身说法。 若约果报明常寂光,分别二种说法不同者。 说无作四谛,即果报土。 说一实谛,即常寂光。 下两土,类此可知。 七约观心明四国者。 心性本来毕竟空寂,而众生多颠倒,少不颠倒。 无明因缘,而起善恶。 即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 中是因缘善恶之境,即凡圣同居。 何者? 所观善恶,即净秽土。 了因缘虚假,析体入空,空境即是有余土也。 知空非空,不以为证,知中非因非果,而因而果,若了因果无障碍者,即是果报无障碍土。 虽复空假入出之殊,而无明心源即是佛性,若知无明性即是明,即常寂光。 故文云:“随其心净,即佛土净。 ”《大集》云:“欲净佛国,当净汝心。 ”《华严》云:“无量诸世界,悉从心缘起。 一切诸法界,皆入一毛道。 ”八用佛国义释此经者为三:一通序分,二通正说,三释流通。 一通序分者。 合盖现土,此瑞正表欲说佛国。 故宝积述叹云:“今奉世尊此微盖,于中现我三千界。 ”宝积深知欲说净土,故称叹竟,即问佛国因果,叙述现瑞正意,表于欲说佛国。 二通正说者为三:一室外,二室内,三出室。 一通室外者,有三品半文。 宝积请说佛国因果,如来具答。 故足指案地,现于净土,令诸众生得大乘益。 复土如故,求声闻人得小乘益。 若迷佛国依报之义,岂识此品之玄旨也? 次通《方便品》者,为国王、长者,说析体两观,劝求佛果。 正因若成,依因则具。 界内结业未断,生同居净。 结业若断,即生有余。 若成佛时,则二种众生来生其国。 次通《弟子品》,诃诸声闻,意在令断界外缘集。 若至《法华》,进断别惑,生果报土。 后成佛时,三种众生来生其国。 次通《菩萨品》,呵诸菩萨,令断无明,则生寂光。 后成妙觉之时,一种众生来生其国。 二通室内六品者。 文殊问疾,入毗耶离。 净名即现空室,云:“十方诸佛国土皆空,故现室空也。 ”此岂非正表显佛国义,扶成如来说佛国也? 次通《不思议品》,现须弥入芥等不思议事,皆显佛国依报自在。 次通《观众生品》,天女住室,十有二年,即同净名在常寂国,正是助显佛国之义,故云:“十方佛土常现此室。 ”次通《佛道品》,“行于非道,通达佛道”,即是于不净国,显现净国。 故偈云:“虽知诸佛国,及与众生空,而常修净土,教化诸群生。 ”次通《入不二法门品》,诸大菩萨各说入门,欲破前二土无明,入果报土,住常寂光。 次通《香积品》,此室现众香之净国,对娑婆之秽土,即是证成室内五品,扶成佛说净秽两国。 三通出室两品者。 《菩萨行品》,净名掌擎大众,还庵罗园。 佛对阿难说种种土,复宗明义。 若不精解此品经文,何由可别? 次通《阿閦佛品》,即是室外现土,证成如来说种种土,其义分明。 闻经得道,倍于前也。 三用佛国释流通两品者。 《法供养品》,天帝发誓弘经,如来印可,正为流通不思议解脱之体,佛国因果之宗。 《嘱累品》,付嘱弥勒及阿难等,流通不思议解脱法门,及上所明佛国因果,使不断绝。 (《维摩经略疏》卷一) 发布时间:2022-09-11 12:33:19 更新时间:2024-02-04 21:54:37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66287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