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佛经中关于居士应该远离淫女(妓女)的开示 内容: 1、《优婆塞戒经受戒品第十四》:复应语言。 善男子。 受优婆塞戒。 有五处所所不应游。 屠儿、淫女、酒肆 、国王、旃陀罗舍。 如是五处汝能离不。 若言能者。 复应语言。 善男子。 受优婆塞戒。 复有五事所不应作。 一者不卖生命。 二者不卖刀剑。 三者不卖毒药。 四者不得沽酒。 五者不得压油。 2、《善生经》:掷博群饮酒,共伺他淫女,玩习卑鄙行,如月向于晦。 行恶能受恶,与恶友同事,今世及后世,终始无所获。 3、《大智度论》:邪淫者。 若女人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儿子世间法王法守护。 若犯者是名邪淫。 若有虽不守护以法为守。 云何法守。 一切出家女人在家。 受一日戒。 是名法守。 若以力若以财若诳诱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儿非道。 如是犯者名为邪淫。 如是种种乃至以华鬘与淫女为要。 如是犯者名为邪淫。 4、《法华经》:诸淫女等,尽勿亲近。 5、《发起菩萨殊胜志乐经》:是名众务过。 是人多爱染。 往来淫女家。 如鸟入樊笼。 不依契经,不依戒律,犹如倡妓(约指歌舞女子),戏弄之法。 6、《大般涅槃经》:若遇淫女,慎莫亲爱,若亲爱者,丧身殒命及以财宝。 出入游行不净之处。 所谓沽酒淫女博弈。 如是之人我今不听在比丘中。 云何淫女。 譬如愚人与淫女通。 而彼淫女巧作种种谄媚现亲。 悉夺是人所有钱财。 钱财既尽便复驱逐。 爱之淫女亦复如是。 愚人无智与之交通。 而是爱女夺其所有一切善法。 善法既尽驱逐令堕三恶道中。 唯除菩萨。 是名淫女。 7、《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复次文殊,我灭度后,浊恶世时,一切众生,或奉王敕,或父母教,而於他国及险道处,以商为业,求诸珍宝,为财利故,我慢贡高,围棋六簙,樗蒱投壶,亲近淫女,交恶知识,不用王敕,及父母诫,嗜酒耽淫,丧身殒命。 8、《瑜伽二十二卷四页》:云何名为所行圆满? 谓诸苾刍,略有五种非所行处。 何等为五? 一、唱令家,二、淫女家,三、酤酒家,四、国王家,五、旃荼罗羯耻那家。 若于如是如来所制非所行处,能善远离。 于余无罪所有行处,知时而行。 如是名为所行圆满。 发布时间:2023-07-05 10:21:58 更新时间:2024-02-04 21:53:38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668894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