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悟殷法师:读《大毗婆沙论》札记 论师的圣果观(二) 内容: 读《大毗婆沙论》札记 论师的圣果观(二)释悟殷参、预流者有退、无退接下来要探讨的是:证果的圣者既已断除的烦恼杂染,是否仍会现起而退失道果? 部派佛教中,有三种说法:一、大众部、化地部主张“预流者有退义,阿罗汉无退义”(大正49. 15下,17上);二、有部主张:“预流者无退义,阿罗汉有退义”(16中);三、经部师认为:预流果无退,阿罗汉亦无退(大正29. 129下--130上)。 三说不同,症结在那里? 以下依序论究。 首先探讨预流者有退、无退的问题。 一、预流者有退或无退大众部、化地部不但主张“预流者有退义,阿罗汉无退义”,而且认为:前三果的圣者都会退失,只有证得阿罗汉果的圣者,才不会再退堕。 为什么前三果有退? 这是因为前三果圣者尚有修道上的烦恼未究竟断除的缘故。 他们把烦恼分为见道所断的烦恼(见惑)和修道所断的烦恼(修惑)。 行者断八十八使(或说“断三结”、“断三界见所断惑”)证得初果,尚有八十一使思惑未断。 所以,初果是但以一见无漏断见惑,身中犹有修惑未得尽除,所修圣法尚未圆满,所得圣道亦未坚牢,因此预流者会退堕〔注1〕。 至于二果断欲界修道五、六品结,三果断欲界修道九品结,亦同初果,修惑未尽断除(上二界未断),所以一样的也会退堕。 有部的“预流者无退义,阿罗汉有退义”,则是指初果圣者不会退堕,二、三、四果圣者才会退失圣果。 为什么初果无退,上三果有退? 论主说:修所断结依有事起〔注2〕,谓有净相,有不净相。 彼由非理作意,观净相时,便于不净想退。 见所断结依无事起〔注3〕,无有一法是我我所,可令彼观于无我见退。 (大正27. 933下)有部论师认为:初果圣者已断见惑,已通达无我我所,更无有一法是我、我所可执者——因“见所断结依无事起”,所以必无再退的道理。 后三果圣者,是断修惑,因“修所断结依有事起”,故即便断已,仍会再现起烦恼而退。 这是说:一切见所断结,圣慧断已,皆永不退;修所断结则不然,有时由于触动外境,系着外境而再起烦恼,于是退堕。 如有情的头发、手、脚、牙齿、眼睛、嘴、鼻……等,形色、显色中,有净相,有不净相。 如观不净相,由如理作意故,先离烦恼;后若观彼净相(如唇红齿白、明眸皓齿),由非理作意(爱着)故,就起烦恼而退堕了。 又论主说:永断三界见所断结,立预流果,不退三界见所断结永断者故。 复次,永断非想非非想处见所断结,立预流果,无有退非想非非想处见所断结永断者故。 问:云何不断彼永断者? 答:以彼非想非非想处见所断结,难断难破,难可越度,是故断已不可复续。 复次,以忍对治无事烦恼,立预流果,必无退忍起无事结,故彼不退。 复次,由见道力得预流果,定无退失见道者。 (大正27. 316中--下)论主再三强调:见所断结,断已不会复起烦恼,修所断结,则可能在触对境界时,由非理作意而再生起烦恼。 此中,又有一个相关问题:论主说“由见道力得预流果,定无退失见道者”。 何以见道必定无退? 论中有六个解答〔注4〕,论主除了说已断见所断结,不复再起烦恼,并说:见道是刹那的一瞬间,在一刹那间,不可能有第二念起,所以不会退失见道。 又“诸瑜伽师入见道已,名堕法河,堕大法流,堕法彼浪,堕法洄澓,尚无暇能起有漏善、无覆无记心,况有能起染污心退! ”若人跌落在山谷激流里,随浪漂溺打转,连靠岸都困难,何况能出(大正27. 316下--317上,22下)! 所以,见道譬如跌落激流,是不可能退失的。 不过,要留意的是:论主说预流者无退,是就初果的“位”不退而言,“根性”则有退,因预流者“转根”亦有退者故(大正27. 317上--中)。 所谓果“位”不退,是指预流已是最下圣位,再退即成为凡夫异生了,所以不会退失圣初果位。 所谓“根性”退,是就种性说。 阿罗汉依根性建立,有退法、思法、护法、安住法、堪达法、不动法等六种性(大正27. 319下,大正29. 129上,〔注5〕);有学、异生,一样有此六种性(大正29. 130下)。 在六种性中,不动法种性是利根者,不会再退了;前五法种性(退法乃至堪达法)是钝根者,仍会退失。 如《俱舍论》说:四从种性退,五从果非先。 (大正29. 129下)“四从种性退”,是说思法、护法、安住法、堪达法四种种性,有从种性退,也有从果位退;而退法种性者,只有果位退,种性不退,因退法是最下种性故。 “五从果非先”有二义:一、是说五种性皆有退圣果义;虽俱有退失圣果位的可能,但是未修练根时所住的种性不退。 这怎么说呢? 如无学圣者(阿罗汉)在学位(初、二、三果)时所住的种性,有学圣者在凡夫位所住的种性,都不会退。 会退的是“转根”所得的种性。 如退法种性者,若修“练根”〔注6〕,得思法,或渐升进得护法、安住法,乃至堪达法,这四种种性会退。 有学、无学未修练根前,即是思法、护法、安住法、堪达法种性者,所证得的圣果位是不会退失的〔注7〕。 二、“无退先所得果,后所得果容有退义”(大正29. 129下),这是说行者最先证得的圣果位——预流果无退,后来渐次断三界修道烦恼所证之二、三果乃至四果,方会退堕〔注8〕。 如此,论主意中,似乎只有“退法”种性者,修“练根”(转根)所得的种性(思法、护法、安住法、堪达法)有退果及退性的可能了。 因此,说“思法、护法、安住法、堪达法有退果及退性”,是就“退法”种性者,“转根”所得之思法、护法、安住法、堪达法而言。 这即是《婆沙论》说:“无退预流果者,此说位退,不说根性,预流果转根亦有退者”(大正27. 317中)的缘故。 同理,《婆沙论》中问到:思法阿罗汉退住学根时,为得退法种性学根? 为得思法种性学根? 论主答:得退法种性学根。 因为先前在学位时未得思法故,今若退得思法学根,是进而非退故(大正27. 320中)。 由论主的回答,可见有部是源于“只有退法种性者转根有退”的主张而来。 换句话说,“退法”种性者转根成为思法种性者,若退堕时,则退回退法种性。 然如果本性即是思法种性者,证得无学位后,决定无有退住有学义(320中)。 以上,是初果圣者有退、无退的问题。 大众部因初果只断见惑,尚有修惑未断,故以初果身中烦恼未能断尽,来说“预流者有退”。 有部则认为初果已断见所断烦恼,已通达无我我所,所以说“预流者无退”;而修道所断的烦恼,可能在触对境界时,由非理作意而再现起烦恼故退。 不过,说预流者无退者,是说果位不退,但根性有退,因预流者转根亦有退者故(大正27. 317上--中,大正29. 129下)。 这是他们彼此最大之不同。 二、入正性离生时,可说断一切结此中,大众部有个难解的问题。 大众部说“入正性离生时,可说断一切结”(大正49. 15下)。 既然如此,何以“预流者有退”,甚至是“诸预流者造一切恶,唯除无间”(大正49. 15下)呢? 证初果的圣者尚会造恶,如此和凡夫有何差别? 以下即探索这个问题。 首先说明“正性离生”。 行者由“世第一法”无间引入见道,离异生性,得入圣性,故说“入正性离生”〔注9〕。 如此,正性离生,即是见道位。 大众部说:行者由断三结——我见、戒禁取、疑,得证初果,只是断尽见道所断烦恼,修惑尚未断除,所以主张“预流者有退”。 那么,何以又说“入正性离生时,可说断一切结”呢? 原来生死的根源是我见,初果圣者断了我见,生死就解脱了。 可以这样说,大众部把见惑称为“结”,因为结是“系缚义”(大正27. 237下)。 证得初果——见道,只剩七番生死,不再长期系缚在生死中了。 所以,初果可说已断了一切结。 虽然尚有修惑未断,但是已不会长期系缚有情,轮回于生死大海了。 故大众部的“入正性离生时,可说断一切结”,是就初果圣者已断生死根本的我见而言,并非指初果圣者已断尽一切结缚烦恼了。 大众部认为:“预流者亦得静虑。 ”(大正49. 16上)得“静虑”,必须要有智慧,因为“慧阙无静虑,静虑阙无慧,是二具足故,去涅槃不远”(大正27. 693中);又行者以无漏智如实觉知四圣谛理,因而正信三宝,并对戒产生坚固不坏之净信,亦即初果圣者已得四证净,净信三宝及妙尸罗,远离“不信垢、破戒垢”(大正29. 133中--下),既然如此,又何以“诸预流者造一切恶,唯除无间”呢? 窥基法师的解释是:十恶业道,预流犹造,唯除五无间,以极重故。 以此凡圣难可分别。 问:如何初果得不坏信,造十恶业,犹有坏戒? 答:入观证净,出观行恶,亦不相违。 问:若尔,应入观不疑,出观便疑? 答:疑但迷理,初果总无,十恶业道,其事微细,初果犹有。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卍续83. 449下)窥基法师以预流者“入观证净,出观行恶”来会通,说明初果圣者入现观时,已得四证净,不会造恶,但出观后仍会造作五无间罪外之恶业,如杀、盗、淫、妄、两舌、恶口、绮语、贪、瞋、邪见等十恶业。 按理说,初果圣者还会造恶,是可能的。 如初果圣者断了见道所断烦恼,尚有八十一品修惑未断,至三果圣者方断尽欲界九品修惑;断欲界修惑,方得离欲,才能远离男女情欲。 初、二果圣者未离欲贪,有可能犯淫。 根据南传《论事》记载:东山住部认为“见具足”的补特伽罗尚未舍离瞋恚,若与瞋心相应,会故意掠夺生物之命(南传58. 211--213)。 此见具足者,应指初、二果圣者,因瞋恚是专属于欲界的烦恼,三果圣者才断尽欲界烦恼故(断五下分结——身见、戒禁取、疑、欲贪、瞋)。 又如《增一阿含》说:“已得阿罗汉,终不犯戒。 ……若住学地之人,由本缘故而犯禁戒”(大正2. 796下)。 不过,因为初果圣者已断了生死根源之我见,剩下的烦恼——修所断惑,无论作恶、行善、修定,只会滋润故业,使有情往来人间天上,顶多维持七番生死。 大众部说预流者尚会造作恶业,唯除五无间业。 有部亦说未离欲染的初、二果学者,有“学谋害”事(大正27. 654上)。 所谓“学谋害”,简单的说,就是“意愤”(655中)。 如未离欲染的有学圣者,若遇他人加害,或有人害法破僧,心生不忍,便作是念:“当令衰坏,母失爱子”(654中)。 由此,便构成学谋害事。 因此,谋害是以“瞋相应思为体”(655中)的。 有学圣者已得不作律仪,何以初、二果圣者尚心念作谋害事呢? 论主说:答:彼由苦逼,便于自身起如是念:宁当令我衰坏失爱,勿令我为斯苦所逼。 不于他身,是以无过。 有说:于他亦起斯念,然但欲诃责,不欲加害。 所以者何? 若彼了知由此谋害,下至能杀一蚁卵者,设救自命,亦不起此心。 故此所念,但为诃责。 (大正27. 654中)有学圣者之谋害,止于“诃责”,而非真欲加害,然亦有由此“谋害”之动念,而招致护法金刚为护法护教而动怒,致整个城市被雨土堙灭、王都全毁之情形(大正27. 654下--655中),可见起心动念之可畏。 不过,有部论者是声闻佛教之奉行者,重视的是表业,及由表业引发之潜在功能(无表业),认为“意业非戒”,“恶戒非意业”。 因为“未离欲者,皆成就不善意业,彼岂悉名犯戒或不律仪? ”(大正27. 723下)所以不像后代重视意业,说“意罚为大罪”(大正31. 77上)。 有部主张未离欲染的预流、一来果,尚会起谋害之心念,造成损害,但这心念,出发于“诃责”,不算犯戒;并不同于大众部主张之“预流者造一切恶,唯除无间”,亦不同于东山住部之主张见具足者会故意损伤物命。 三、世第一法定不可退有部不仅认为“预流者无退”,即使是登入顺决择分善根之“忍”位,也已认定其“毕竟不退,不作无间业,不堕恶趣”(大正27. 30下),乃至“世第一法定不可退”(大正49. 16中)。 何以故? 因为“世第一法”之一刹那心心所法为等无间缘,引入正性离生,即刹那见道,见道即不会退堕故。 亦即“世第一法无间刹那,苦法智忍必现在前”,“世第一法与苦法智忍为等无间缘,无有一法速极回转过于心者,可于尔时能作障碍,令不得入圣谛现观”(大正27. 22上--中),所以“世第一法定不可退”〔注10〕。 相对于有部的“世第一法定不可退”,大众部说则“第八地中亦得久住,乃至性地法皆可说有退”(大正49. 15下)。 此中“第八地”,指四向四果之初果向。 大众部认为:如经上说初果向者能接受布施〔注11〕,故知见道前之初果向,并未立即证初果。 而有部认为:“十五心顷说名行向,第十六心说名住果”(大正49. 16中)——第十五心道类智忍,无间入于道类智而证初果。 亦即从初果向速疾无间证入初果,所以无有住初果向(第八地)者。 不过,有部论师为会通大众部所引(初果向者接受布施)契经,说预流向有二种:一者、世俗预流向,二者、胜义预流向。 世俗预流向,是已得顺决择分者;胜义预流向,是已入见道者。 有部认为:经上说初果向者能接受布施,是指得顺决择分之世俗预流向者(大正27. 679上--中)而言。 大众部和有部的歧异,在于有部是以见道分凡圣,见道以前是凡夫,从初果向刹那证入见道,他的初果向局限在第十五心(道类智忍)。 而大众部则以为:见道后得初果固然已是圣者,见道以前的初果向者,也已经不是凡夫了;证得初果向时,并未马上证初果,其初果向时间较长,所以说“第八地中亦得久住”。 至于“乃至性地法皆可说有退”,这“性地”,隶属于那个阶位? 有不同意见。 有说是“种性地法”(大正27. 6上);有说是“暖、顶、忍、世第一法”(大正25. 383中,721上,〔注12〕)。 而印公导师说:“世第一法为性地”;大众部的“性地”,不是有部的“正性离生”——见道位。 他与“三乘共十地的性地意义相近,有似于四加行中的顶位”〔注13〕。 又据导师的研究,从部派佛教以来,就有“种性”一词,或略译为“性”:如《舍利弗阿毗昙论》,〈人品〉中立“性人”(大正28. 584下--585上)。 《增一阿含经》立九种人。 四向、四果以前,有“种性人”(大正2. 767上)。 大乘十地说先后成立的共十地,第二为“性地”(大正8. 346中)。 从修行的阶位,立“性人”、“性地”,虽还没有证入圣位,但已成出世法器,能入圣位。 到了性地,一般以为决定不退了。 但《异部宗轮论》说:大众部等以为“性地法皆可说有退”(大正49. 15下)。 如以世俗的种性来说,在入胎、诞生后,可能有夭折的;大乘所说的生在佛家,也有退与不退二类。 所以发心趣求佛道的,都是佛种性所摄,不过起初还可能退失。 (印顺导师《如来藏之研究》,pp. 64--65)归纳以上众说,“性地”之阶位,可说相当于声闻四顺决择分善根位——暖、顶、忍、世第一法,或者是大乘十地之第二地——性地。 以声闻而言,行者进入“性地”,虽然未进入圣位,但已成就出世法器,将来必能进入圣位了。 不过,大众部认为他们仍会退堕(性地法皆可说有退);而有部则说“世第一法定不可退”。 又大众部说“预流者亦得静虑”,但有部则认为“初二果未得静虑”(大正27. 693下)。 行者由断八十八使见惑,入见道位(预流果),尚有八十一品修惑,在修道位慢慢断除。 一来向者,断欲界修惑之前三品乃至四品,称为家家;断前五、六品者,成一来(大正27. 276中)。 如此,初二果者,倘若“未离欲贪”,则不能起初善静虑(大正27. 693下),亦即未得根本静虑。 有部认为初二果圣者可能未得根本静虑,与其学说“不依静虑,得入正性离生,亦得阿罗汉果”(大正49. 16中)有关。 即行者依未至定、静虑中间、四静虑、三无色定,可得入正性离生,及证得阿罗汉果。 但笔者以为:说“不依静虑”,应是就行者依未至定、静虑中间、三无色定,也能断烦恼尽漏而言,并非必依四静虑,亦非指四静虑不能断烦恼尽漏。 以上,是关于预流者有退、无退,及与预流果有关的论题。 大众部主张:行者在相当于四抉择分善根之“性地”时,虽然将来能入圣者之流,但仍会退堕(性地法皆可说有退),乃至“入正性离生时,可说断一切结”,但是预流者仍“有退义”。 又虽然“诸预流者亦得静虑”,“诸预流者心心所法能了自性”〔注14〕,但是诸预流者仍能“造一切恶,唯除无间”。 有部认为世第一法心心所无间进入正性离生——见道,所以“世第一法定不可退”,乃至“预流者无退义”;因为“不依静虑,得入正性离生,亦得阿罗汉果”,故“初二果未得静虑”,亦会浮起“谋害”(大正27. 654上)之心念。 注1: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卍续83. 449上。 注2:修所断结依有事起:谓所执取发毛爪等,非无世间少分净相,若非理作意思惟,此时便于所修不净想退,起先所断修所断结。 (大正27. 933下--934上)注3:见所断结依无事起:所执起我我所相,毕竟无有。 故契经说:法无作用、亦无有情、命者、养者、补特伽罗、作者、受者,唯集,诸行中无有我。 如以空拳,诳诸童稚,智者了达,如见舒指。 (大正27. 934上)注4:问:何故定无退见道者? 答:1. 见道是极速,疾道不起期心道,无容退失如是道故。 2. 诸瑜伽师入见道已,名堕法河,堕大法流,堕法彼浪,堕法洄澓,尚无暇能起有漏善、无覆无记心,况有能起染污心退! 如人堕在山谷瀑流,随浪漂溺,尚不能据此彼两岸,何况能出! 3. 见道能治三界所有见所断结,无退三界见所断结对治道故。 4. 见道能治所有非想非非想处见所断结,无退非想非非想处见所断结对治道故。 5. 见道能治忍所对治无事烦恼,无有退彼对治道故。 6. 见道创见四圣谛理,决了明白,无于此理重迷谬故。 (大正27. 316下--317上,22下)注5:阿罗汉有六种:一、退法,二、思法,三、护法,四、安住法,五、堪达法,六、不动法。 此中,退法者,谓彼应退。 思法者,谓彼思已,持刀自害。 护法者,谓彼殷重守护解脱。 安住法者,谓彼不退,亦不升进。 堪达法者,谓彼堪能达至不动。 不动法者,谓彼本得不动种性,或由练根而得不动。 (大正27. 319下)注6:练根:在加行位中之修行者,调练其根性,使成胜根。 与转根、增进根同义。 《顺正理论》云:“我所承禀诸大论师,咸言:‘练根皆为遮遣见、修断惑力所引发无覆无记无知现行。 \’故学位中修练根者,正为遮遣见惑所发;无学位中修练根者,正为遮遣修惑所发。 ”(《顺正理论》,大正29. 723上)注7:诸无学先学位中所住种性,彼从此性必无退理,学、无学道所成坚故。 若诸有学先凡位中所住种性,彼从此性亦无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坚故。 若住此位,后修练根,所得思等四种种性,彼从此性容有退理。 二先位中住思等性,必亦无退此所得果,唯先退法有退果义。 又亦无退先所得果,后所得果容有退义,是故定无退预流果。 (《俱舍论》,大正29. 129下)注8:“无退先所得果,后所得果容有退义”。 何缘定无退先果者? 以见所断依无事故。 谓有身见依我处转,见所断惑此见为根,我体既无,名依无事;以无事故,必无退理。 ……故圣见断定无退义。 (《俱舍论》,大正29. 129下--130上)注9:正性离生,见大正27. 12上--13中。 注10:问:何故世第一法定不退? 答:1. 世第一法随顺谛,趣向谛,临入谛,此彼中间,无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圣谛现观。 问:云何名为随顺谛、趣向谛、临入谛? 答:a. 现观为谛:世第一法随顺现观,趣向现观,临入现观。 b. 道谛为谛:世第一法随顺道谛,趣向道谛,临入道谛。 c. 见道为谛:世第一法随顺见道,趣向见道,临入见道。 d. 苦谛为谛:世第一法随顺苦谛,趣向苦谛,临入苦谛。 e. 苦法智忍为谛,谓世第一法,随顺苦法智忍,趣向苦法智忍,临入苦法智忍。 然于此中随顺有二:趣向随顺、临入随顺。 世第一法于苦法智忍具二随顺,为等无间缘引生彼故。 此彼中间无容得起不相似心:世第一法和苦法智忍中间,无容得起有漏堕有不相似心。 令不得入圣谛现观:令苦法智忍不得现前(大正27. 21上--22中)。 2. 世第一法与苦法智忍,作等无间缘,无有一法速疾回转过于心者,可于尔时能作障碍,令不得入圣谛现观,是故此法决定不退。 世第一法无间刹那,苦法智忍必现在前(大正27. 22上--中)。 3. 世第一法加行广大,安足坚牢故不退。 a. 加行广大:彼所习施、戒、闻、思、修所成善,悉以回向解脱涅槃,心无所著。 b. 安足坚牢:增上忍。 4. 以此法后总证三界见所断断,非于三界见所断断有还退者,故不退。 5. 以此法后总证非想非非想地见所断断,非于非想非非想见所断断有还退者,故不退。 6. 以此法后必起忍智,非于忍智有还退者,故不退。 以此法后必起见道以为重镇,决定无有退见道者,故不退(大正27. 22中)。 7. 有作是说:以此善根唯一刹那,无有能退半刹那者,是故不退。 8. 或有说者:以此善根似无间道,非住无间道可有退者,是故不退。 9. 复有说者:以此善根是顺胜分,非住顺胜分可有退者,是故不退(大正27. 22下)。 注11:初果向圣者能接受布施,如契经说:邬揭罗长者白佛言:“世尊! 我于一时,自手执杓,施僧饮食。 时有天神空中语我:‘长者当知,此阿罗汉果、此阿罗汉向;此不还果、此不还向;此一来果、此一来向;此预流果、此预流向;此持、此犯。 ’我于尔时,虽闻彼语,自省无有不平等心,于僧众中等心而施。 ”(大正27. 679上;《增一阿含》,大正2. 791下)注12:1. 所谓性地人,是圣人性中生,故名为性。 如小儿在贵家生,虽小未有所能,后必望成大事。 是地从暖法,乃至世间第一法。 (《大智度论》,大正25. 383中)2. 性地者,所谓菩萨法位,如声闻法中暖法、顶法、忍法、世间第一法,名为性地。 是法随顺无漏道,故名为性,是中住必望得道,菩萨亦如是,安住是性地中,必望作佛。 ”(《大智度论》,大正25. 721上)注13:1. “世第一法为性地”(《说一切有部为主之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 243)。 2. 大众部的“性地”,不是有部的“正性离生”——见道位。 他与“三乘共十地的性地意义相近,有似于四加行中的顶位”(《性空学探源》,P. 220)。 3. 十地:干慧地、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办地、辟支佛地、菩萨地、佛地。 (大正25. 664中--下)注14:关于“诸预流者心心所法能了自性”,笔者于〈论师的佛陀观〉一文,曾加以讨论,今不赘述,详细情形,请检阅该文。 发布时间:2024-07-27 13:58:15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66892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