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心所法:别称六位:丁 内容: (二)解说体业(1)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 有即三有异熟果,有具即中有烦恼业及器世间等三有资具因。 为缘的因,无漏法亦是;爱佛贪灭,皆是染污故。 与见俱生,缘无漏起贪,则无漏有缘亦能资助增长三有果报;所以无漏法亦名为俱。 于三有果及三有因生起染著,是名为贪。 由这贪著,能障无贪,于五取蕴爱著执取,因此生死轮回不息,在三界中长受轮转的痛苦;所以论说生苦为业。 (2)嗔: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 苦就是三苦,皆生于嗔。 憎恚的唯是苦受;乐受乖离的时候,嗔心亦依之生起。 苦具即一切有漏及无漏法。 凡是能生苦果的法,皆是苦具,依之生嗔。 有漏顺苦法,正是苦具。 无漏虽然不是随顺的苦具,但从与邪见等俱起缘无漏生苦来说,则无漏法亦是苦具;如憎嫉灭道二谛,毁拨无漏,即招恶趣苦果,故亦说无漏为苦具。 凡是嗔心生起,即障碍无嗔,必定令身热恼,心不安宁,不能寂静,起诸恶业。 所依即嗔自体;不安稳及恶行是能依。 能依依所依生起,故论说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 (3)痴:于诸事理,迷暗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 痴即无明,独头无明迷理,相应无明迷理迷事。 总由无明,对于四谛、业果、三宝等理事愚迷暗昧,生起疑惑,引起邪见,毁拨为无,其余贪等烦恼次第生起,造诸恶业,乃至招感后有苦果,生诸杂染。 所以痴为一切杂染法生起的所依。 (4)慢:恃己于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苦为业。 从根本上说,由有我执故心高举,于殊胜的功德法,和有功德的人,心不谦下;由此生死,轮转无穷,受诸痛苦。 所以说生苦为业。 不慢即善心所中惭一分摄,若崇重于他,即不起慢了。 慢障不慢,亦即没有崇重贤善的惭心之故。 这慢有七种和九种差别,依于下中上三品及我处与德处五法上生起。 七慢即[1]慢、[2]过慢、[3]慢过慢、[4]我慢、[5]增上慢、[6]卑慢、[7]邪慢。 依下品及中品处,生起第一慢:于劣计己胜,于等计己等,心高举为性。 依中品及上品处,生起第二过慢:于等计己胜,于胜计己等,心高举为性。 依上品处,生起第三慢过慢:于胜计己胜,心高举为性。 依于我蕴处,生起第四我慢:于五取蕴随计为我、我所,心高举为性。 依辨胜德处,生起第五增上慢:于未得的增上殊胜所证之法,及虽得少分,于所未得,谓我已得,心高举为性。 增上殊胜所证法,指圣无漏果,及三摩地等超过常人的法,未得谓得,而自矜倨。 依上品处,生起第六卑慢:对于他多分殊胜功德,计自己仅少分下劣,如是心高举为性。 依辨胜德处,生起第七邪慢:自己实在没有功德,妄计自己有功德,如是心高举为性。 第五增上慢与第七邪慢,都是于未得的功德处生起。 这有什么差别呢? 有三种差别:(一)增上慢于他相等功德或他殊胜功德生起,邪慢是于无功德处生起。 (二)增上慢内外道皆起,邪慢唯外道起。 (三)增上慢异生圣者皆起,邪慢唯异生起。 九慢在大乘不见文说,唯小乘中建立。 如《俱舍论》第十九卷说:然本论说慢类有几:(一)我胜慢类,(二)我等慢类,(三)我劣慢类,(四)有胜我慢类,(五)有等我慢类,(六)有劣我慢类,(七)无胜我慢类,(八)无等我慢类,(九)无劣我慢类。 这九种慢,从前七慢中的慢、过慢、卑慢三种分出。 过慢、慢、卑慢,如其次第即前三种。 卑慢、慢、过慢,如其次第即中三种。 慢、过慢、卑慢,如其次第即后三种。 这里把七慢九慢的差别,列表如下:(5)疑: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障不疑,善品为业。 依《瑜伽》五十八卷,说疑有五相差别,即于他世作用(从此世往他世的作用)、因、果、四谛、三宝中,心怀犹豫。 这里说诸谛,亦摄尽《瑜伽》所说的五相。 因为谛是真实义,他世作用等皆是真实事理,即缘事缘理俱起疑惑。 由有疑故,令慧于事理不决;怀犹豫心,则善法不生,故论说障不疑及善品为业。 (6)恶见:于诸谛理,颠倒推度,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业。 恶有两种意义:(一)善恶相翻的恶,则唯是不善。 (二)毁责名恶,则恶通有覆无记。 这裹所说的五见皆名为恶见,是毁訾名恶的意思。 于诸谛理颠倒推度,即唯迷于理,由染污慧颠倒推度而起恶见,因而障碍正慧的善见不生。 由分别的恶见发起招感苦处的业,故恶见者,多生于苦。 所以论说招苦为业。 这恶见的差别相有五种:1. 萨迦耶见:于五取蕴,执我我所,一切见趣所依为业。 萨迦耶见就是身见,经部师说名为身见,有部师说名有身见,大乘义说为移转见(我境有转变,所以能缘我见得移转名-成唯识论述记义演),包括我我所见,或总缘五取蕴起,或别缘五取蕴起,通俱生与分别。 以这我见为所依的根本,诸见得生,故说一切见趣所依为业。 趣就是所归处的意思。 这萨迦耶见的差别行相有二十句、六十五句等分别起所摄。 二十句如计色蕴是我,我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一个蕴有四句,五个蕴就成为二十句。 二十句中,五句是我见,十五句是我所见。 为什么五句是我见,十五句是我所见呢? 因为第一句计为我,余三句是相应我所,随逐我所,不离我所,故十五种是我所见。 六十五见是约蕴处界来分别,如以五蕴来分别,以色蕴为我,余四蕴各有三所,即计为我的缨珞(庄严),我的僮仆(服务人),我的器具(所依托的东西),即有十二句;色蕴为一我,总起来为十三句;如是五蕴总起来有五个我见,六十个我所见,共为六十五见。 这二十句和六十五句,都是分别所起,不是俱生我见;因为俱生我见,不分别起计故。 为了醒目,列表如下:三我所即:初想应我所,次随逐我所,后不离我所。 各有三所即:我缨珞,我僮仆,我器具。 2. 边执见:谓即于彼,随执断常,障处中行,出离为业。 由于前我见,执我已,随逐我见之后,生起边见,执为断常。 由有这断常的边见,就障碍了非断非常而说有因果处的中行道谛,及出离的灭谛。 这是边见的总相。 边见的差别行相如《成唯识论》卷六说:此见差别,诸见趣中,有执前际四编常论,一分常论,及计后际有想十六,无想、俱非各有八论,七断灭论等,分别趣摄。 这文中所说的边见差别摄六十二见中四十七见,即四编常论乃至非有想非无想论,四十见是常见,七断灭论是断见;等字是等取十四不可记事中,四常等是常见,无常等是断见。 除边见等四,它是属邪见所摄故。 如来死后四中,亦有等是常,非有等是断,命一身异等是我见。 这六十二见皆唯是分别所起,所以论说分别趣摄。 唯苦谛断,缘苦谛为我,增长边见,随我断故。 详细的解释,可以参看《成唯识述记》卷三十六,《瑜伽师地论》第六、第七、第八、第五十八、第八十七等。 列表如下:3. 邪见:谓谤因、果、作用、实事,及非四见诸余邪执。 如增上缘,名义遍故。 谤因即拨无善恶业因行,谤果即拨无善恶业行所招的异熟果。 谤作用是谤无此世他世、无父无母、无化生有情等,即拨无从此世间往他世间的作用,谤无父母的作用。 父母各有二德:(一)可敬福田。 若供养奉事,增长福业;若杀害损恼等,成大重罪。 (二)任持相续。 即托父亲的种子,母亲能任持相续生长。 拨无化生有情(中有身),即谤结生相续的作用。 谤实事,即否认世间有真阿罗汉等。 除此所说谤因果等外,五见中凡非其余四见所摄的一切邪执,都在这邪见中摄。 这有两种意义:(一)名宽。 不正名邪,一切不正的见,皆可入这邪见所摄。 (二)义遍。 诸邪解的见解,皆可摄入这邪见中。 如四缘中的增上缘,因等三缘所不摄的法,皆可在增上缘中摄的道理一样。 这邪见的差别行相,如《成唯识论》说:此见差别,诸见趣中,有执前际二无因论,四有边等,不死矫乱,及计后际五现涅槃(参看前六十二见表)。 或计自在(自在天)、世主(大自在天)、释(帝释)、梵(梵王),及余物类(自性等),常恒不易;或计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有横计诸邪解脱;或有妄执非道为道。 诸如是等,皆邪见摄。 二无因论唯是集谛下邪见,五现法涅槃唯是灭谛下邪见,迷有漏因,迷涅槃果故。 有边无边等四,是苦灭二谛下邪见,迷有漏无漏果生故。 不死矫乱,通四谛下断问答四谛及迷四谛故。 计自在世主等常恒不变,是计苦谛下邪见。 计非道无道,是道谛下邪见。 诸如是等的等字,等取十四不可记中有边等四,是这邪见中摄故。 详细的解释,可以参看《成唯识论述记》卷三十六,《瑜伽师地论》五十八、八十七等。 4.见取:谓于诸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一切斗争所依为业。 取是执取义。 即于身、边、邪等一切恶见,及恶见所依的五取蕴,执为最殊胜,是能得涅槃清净法的因,是为见取。 由这恶见取著,各各互执为胜,一切外道的斗争因此而起,故见取为斗争的所依。 若执非恶见及眷属外的余法为殊胜,能得涅槃;或但执为殊胜,而不计为能得涅槃清净法的因,则是邪见,而非见取所摄。 应知执一切恶见及眷属为最胜(唯此真实,余皆虚妄),而又是清净因才是见取相。 5.戒禁取:谓于随顺诸见戒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无利勤苦所依为业。 即对于依随者见而所受的戒禁,及戒所依的五取蕴眷属执为最胜,及能得涅槃清净法,是为戒禁取。 戒即是禁,故名戒禁。 戒性遮别,即性戒名戒,遮戒名禁。 外道以恶见为先,受持远离杀盗淫等七种恶法的性戒,及受持拔发、执三交杖、守牛狗禁等遮戒。 受持这些戒禁,并非殊胜,亦不是能得涅槃的清净因,是没有任何真实义利的勤苦,所以论说戒禁取是无利勤苦的所依。 除戒各眷属外,执余一切法为胜,及能为因,或得清净,不执为最胜,但说能为因,皆非戒禁取摄。 应知执取戒禁及眷属为最胜谛实,而又是得涅槃清净的因,才是戒禁取相。 发布时间:2025-07-10 10:47:03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66892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