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第二篇) 内容: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第二篇)湛山倓虚大师述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将释此经、立五重玄义者。 一释名,二显体,三明宗,四辨用,五判教相。 一释名者,此经以法喻为名。 法者般若波罗密多是,乃佛度化众生所立之法则名相。 因众生陷溺于烦恼生死海中,以示众生本具之妙智。 如舟航渡出生死海,到彼涅槃岸也。 般若译言妙智。 波罗密多,译言到彼岸。 到彼岸者何,梵音涅槃,译言不生灭也。 意谓以妙智离此苦海,到彼不生灭之安乐也。 妙智者,乃人之根本智,即是不思议心。 由不知观照,遂成世智,乃吾人之妄想分别,起惑造业,作受苦之因。 此经题之心者,譬喻也,以此一卷经,譬如一切般若经之心,乃如一切人,以心为主。 般若是人心中之心,曰真心。 人之妄心,依真心而起,故曰真心,又曰根本智也。 此经既为一切般若经之心,可谓心中心又心也。 以上七字为别名,乃专用之义。 此一经字为通名,故佛说之法,通名为经。 谓经常之道,为修行者,必经之路。 梵音修多罗,含义甚多,须者察辞典。 二显体者,以释名之后必须显体,以假名诠实体故。 此经以诸法空相为体。 经云,舍利子,是诸法空相。 意谓不同以诸法而作实有。 何以故,以照见五蕴皆空故。 五蕴虽属有法,乃缘生无性,有即是空。 空虽无性,乃无性缘生,无即是有。 盖一切法,本来无无有之空,亦无无空之有,此空有皆是不即不离,不一不异,如来为破众生之执迷,故说空说有。 对治执空者说有,对治执迷有者说空。 执迷若破,虽非空非有亦不可说,况空有乎。 是不可说处,即是妙理现前,为此经之体。 故曰是诸法空相。 然非诸法之外,别有空相,法即是空,而空与法,互不相泯,法空不二,所谓诸法实相者也。 三明宗者,显体后必须明宗,以宗旨能趣实体故。 此经以无所得为宗。 经云,以无所得故者是也。 云何无所得,经云,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者,五蕴法无所得也。 无眼耳鼻舌身意,乃至无意识界者,凡夫众生法无所得也。 无无名,乃至无老死尽者,缘觉法无所得也。 无苦集灭道者,声闻法无所得也。 无智亦无得者,藏教菩萨法无所得也。 以如是无所得故,趣诸法空相之体,而为宗也。 四辨用者,明宗后必须辨用。 用不自用,以合宗而始成用。 此经以破除三障为用。 若非以无所得,如何能破此三障。 三障者,一报障,二业障,三烦恼障,经云,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密多故,心无罣碍,谓破报障也。 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谓破业障也。 远离颠倒梦想,谓破烦恼障也。 是故以破此三障,为力用也。 五判教相者,辨用后必须判教相,而判别此言教,为知力用属何权实。 此般若经,带二权教说一实教。 二权者,通别二教也。 一实者,圆教也。 以通教说无生四谛,诸法体空故。 别教说无量四谛,十法界之诸法,不昧因果故。 此二种四谛,作圆教无作四谛之前方便,导入一实理故。 佛说法有五时之广,各有权实不等之分,故从简要,以五味喻之。 判此经,在第四时,喻熟酥味也。 详在教观纲宗。 按是经凡有七译,罗什,玄奘二师所译,皆未指明说法之主,为何人。 其余五家,皆有序正流通三分。 如施护法师所译,尔时世尊,即入甚深光明云云,直指此经,为大士所说之法,又大般若习应品中,佛示舍利子之言,与此经同,则此经又为我佛口说之法矣。 然则说法之主,既属世尊,大士纵有所说,亦师承世尊,而推演之耳。 不可因译本之不同,而涉两岐之论也。 观自在菩萨。 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 照见五蕴皆空。 度一切苦厄。 此一节文是标辞。 观自在菩萨,乃标修法之人。 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标所修之法。 照见五蕴皆空,标修法之效果。 度一切苦厄,标效果之利益。 观自在者,乃菩萨之名号。 由因地修德立名,唯以观行修之,而得解脱自在,故名观自在也。 菩萨者略言也。 具称菩提萨埵。 译言觉有情。 谓度一切有情众生,觉悟迷义。 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者,谓修行甚深妙智(梵音般若)。 方离此苦海,得到彼岸(梵音波罗密多)。 时者,谓此是时也。 照见五蕴皆空者,谓以观照之功,见此五蕴(色受想行识)。 无须厌离,当体皆是妙有真空。 度一切苦厄者,谓五住烦恼,究竟消尽,二种生死,永远灭亡。 舍利子。 色不异空。 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舍利子(译言鹙鹭子)。 乃佛之弟子。 在声闻众中,智慧第一,故为当机者。 对彼言之,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意谓色藐不异于真空,真空不异于色蕴。 色蕴者,形色蕴积之义,空者,谓诸法性空也。 非凡夫所认顽虚之空。 非外道所认断灭之空。 非三藏教所悟之析法真空。 非通教所悟之体法真空,乃第一义谛之妙有真空。 以教义审之,故谓诸法性空也。 云何曰妙有真空。 由一切世间,形形色色,森罗万象,皆非固有。 以缘生无性,非空而空,故曰真空,而又无性缘生,非有而有,故曰妙有。 此空与有,皆不可思议,乃谓之妙有真空。 云何缘生无性,因缘所生之法,皆无自性,集合而有故。 云何无性缘生,虽然缘生无性,皆有假借和合相故。 如是穷究,色相何异于性空,而空性何异于色相,故曰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也。 乃对舍利子,发此论端,因其小乘,声闻根性,不明大乘,诸法有相性本空。 故教之曰,色空不异。 又恐其误会,或作此色相,与彼空性不异之解,故又深刻说之,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莫作两端之不异也。 不但色蕴之五根六尘如是,及受蕴之苦受,乐受,舍受,想蕴之善想,恶想,无记想,行蕴之二十四不相应行,识蕴之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等,亦复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则可知受即是空,空即是受。 乃至心王,心所,即是空,空即是心王心所。 既知诸法如是空义,则不可偏执空者,为不生灭,垢净,增减。 执有相者,为生灭,垢净,增减也。 若空若相,皆非生灭垢净增也。 复呼之。 舍利子。 是诸法空相。 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 不增不减。 是诸法空相者,乃显此经之主体。 意谓是诸法当体,即是空相,非诸法外,别有空相也。 而诸法虽有相,乃是空而不实之相。 既是相为空相,复何生灭,垢净,增减之有。 而生灭等,皆属不相应行,亦在诸法之内,亦是性空,岂有生灭等。 故曰不生不灭等。 云何不生不灭,生灭本是对待假定名词,若审其实,本自不生不灭。 或曰,定有生灭者,可谓先有生耶,先有灭耶,生灭同时有耶。 若谓先有生者,既无灭相,以何名生。 若谓先有灭者,既无生相,以何名灭。 若谓生灭,同时而有者,生灭相反,云何同有。 于是故曰不生灭也。 然说生灭者,则可知是假定符号,岂可为实。 云何不垢不净,垢净本无定相,随众生之习惯而有。 如人之手,误触屎尿,以水洗之为净,如所用之白磁便桶,虽数洗之,仍认为垢。 蛆于粪窖,腾舞以为洁净得所,若人视之,污垢已极。 又阿罗汉,观诸天之华美为污染。 登地之菩萨,视阿罗汉为不净。 如此比较,垢净何有定相,故曰不垢不净也。 云何不增不减,所谓增减者,乃不舍前尘也。 且以最浅近之事证明,假定天气之寒暑,各当令百日。 若寒气增一日,即是减一日,何则,若增至八十日,则后来之当令,仅有二十日存在,岂不减去八十日耶。 其暑气亦然,可谓增乎减乎。 故曰不增不减也。 是故空中无色。 无受想行识。 此以五蕴总法,上乘诸法空相之主体,下启诸法无得之宗用。 是故空中无色者,总说十一色法。 无受想行识者,总说一切心王心所等法。 色者以集合而有。 受以接触而成。 想以缘影而生。 行以偏计而名。 色以了别为相。 皆非本有,究竟不可思议,了不可得,故曰妙有真空。 而此空中,本无五蕴总法,虽开出诸法别相,亦一无所有。 故以下分别明之。 无眼耳鼻舌身意。 无色声香味触法。 无眼界。 乃至无意识界。 此破凡夫众生,所执之十八界,以为实有。 以六根染于六尘,发生迷误之六识。 今为破之,此十八界,本非实有,一无所得,故曰无也。 无无明。 亦无无明尽。 乃至无老死。 亦无老死尽。 此破缘觉所执,十二因缘之还灭门。 缘觉者,乃中乘根性之名称,闻佛说十二因缘开悟,因知烦恼生死之苦,故发修道离苦之心。 盖人之痛苦,莫过于生死。 佛云,死之苦,如乌龟脱壳,故有呻吟,并喊叫者。 生之苦,如活马剥皮,一出胞胎,痛哭不止。 欲脱其苦,当溯其源。 究死之苦,因何而有,因生故有老死,生因前世业有,有因求取,取因贪爱,爱因乐受,受因交触,触因六入,六入因名色,名色因识,识因业行,行因烦恼无明,溯至生死渊源,乃发于烦恼无明。 是因无明缘起业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 故欲脱生死之根,必须先灭无明,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乃至生灭,及老死忧悲苦恼俱灭。 此无明,乃名发业无明,由之前世造业,今世受生,然前世已去,不得灭之,唯灭现世,迷理无明,庶不作来世发业无明,再润生死也。 迷理无名者何,即吾人现在之贪爱求取也,缘觉根性,由此因缘开悟,灭此爱取,迷理无明,而证中乘辟支佛果(译言缘觉果)。 佛说此法,为不得已,乃随情说之,俯就众生,俾先获小益,后再大成,不然,则大乘不能领受,反成过误。 今至机缘成熟,始说大法,谓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云云。 然无明烦恼,皆属五蕴,而五蕴皆空,则摄尽诸法空相。 而无名未出五蕴诸法之外,当然亦空,故曰,无无明,既本无无明,何用灭尽,又曰,亦无无明尽,乃超略之十支,皆然,至老死亦然,故曰,亦无老死尽也。 无苦集灭道。 此破声闻所执,四谛之出世法也。 四谛者,乃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之四圣谛也。 谓审实之四种理谛,以之能超凡入圣故。 声闻者,乃小乘根性之名称,闻佛说法,知苦断集,慕灭修道。 谓之世间之苦果,断除烦恼之集因,羡慕寂灭出世之乐果,恒修戒定慧道品之真因。 虽证寂灭之乐,亦佛随情所说,循循善诱,由小乘,引入大乘。 至今师资道合,以情智兼说,故曰无苦集灭道也。 然苦集灭道,皆属五蕴诸法空相故曰无。 苦谛者,乃世间之果。 谓随身之生老病死四苦。 又自身所招之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蕴炽盛苦,共名八苦,俱属人道。 又以六道综成三苦。 一者,三恶道中地狱,饿鬼,畜生之苦苦。 二者,三善道中阿修罗,欲界天,与世间人之乐苦。 三者,色,无色界天之行苦。 如是等等,皆名苦果。 集谛者,乃世间之苦因,共有六种根本烦恼。 谓贪,瞋,痴,慢,疑,邪见。 复有随烦恼,共二十种,分小中大三类。 一小随烦恼有十,曰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 中随有二,曰无惭,无愧。 大随有八,曰不信,懈怠,放逸,惛沉,掉举,失念,不正知,心乱。 共二十六种集因,招世间一切苦果。 灭谛者,乃出世之乐果。 以寂灭为乐,独善其身,脱四住烦恼,离分段生死,仍属沉空滞寂,未免变易生死,不达究竟之乐,住于有余涅槃,故名偏真小果。 道谛者,乃出世之乐因。 戒定慧三学,开出三十七道品。 一者,四念处,谓一观身不净,二观受是苦,三观心无常,四观法无我。 二者,四正勤,谓一已生恶法令断,二未生恶法令不生,三未生善法令生,四已生善法令增长。 三者,四如意足,一欲如意足,二精进如意足,三心如意足,四思惟如意足。 四者,五根,谓一信根,二精进根,三念根,四定根,五慧根。 五者,五力,谓一信力,二精进力,三念力,四定力,五慧力。 六者,七觉分,谓一择法觉分,二精进觉分,三喜觉分,四除觉分,五舍觉分,六定觉分,七念觉分。 八者,八正道,谓一正见,二正思惟,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 以上共三十七道品,皆是修出世之乐因,通摄于五蕴诸法空相之中。 故曰,无苦集灭道也。 无智亦无得。 此破藏教菩萨,所执之事六度也。 智者,谓智慧以摄六度,为成佛之因。 得者,谓得证菩提佛果。 事六度者,乃藏教之生灭法,事理不融,为权教三乘中之大乘。 非别教圆教中之大乘也。 其所断之惑,仅除四住烦恼,与阿罗汉同等。 其智,其得,亦摄于五蕴诸法空相。 故曰,无智亦无得也。 以无所得故。 菩提萨埵。 依般若波罗密多故。 心无罣碍。 无罣碍故。 无有恐怖。 远离颠倒梦想。 究竟涅槃。 以无所得者,正为趣体之宗,复助破障之用。 于是菩提萨埵(略称菩萨)。 依于般若波罗密多故,破除三障。 心无罣碍者,破报障也。 报障有二,一者依报,谓人之所依环境,有安危灾祥,丰歉苦乐。 二者正报,谓人之本身,有强弱寿夭,美恶智愚,起心内之牵罣,身体之障碍,以障性修二德。 菩萨已依深般若,见五蕴空,法法本无所得之宗旨,则心无内罣外碍,破此报障也。 又以无罣碍故,始得心无恐怖,是破业障也。 若初发心之菩萨,未破惑时,度化众生,未免有五种怖畏。 一者,生活畏,既为度化众生,则无暇再求生计,是一可畏也。 二者,死畏,既发菩提心,须要为法忘躯,我执未破时,舍身亦属勉强,是二可畏也。 三者,地狱畏,因畏地狱苦,故发菩提心,法执未破时,是三可畏也。 四者,恶名畏,遭受谗诬毁谤,未得解脱时,是四可畏也。 五者,大众威仪畏,既行菩萨道,须负起大业繁兴,若逢机缘成熟,有当机者,集众开会,祈请升座说法,若菩萨未破无明时,难免有大众之威仪畏,是五可畏也。 今依般若,无所得故,始远离颠倒梦想,是破烦恼障也。 盖众生之颠倒,有八种,梦想有九类。 八种颠倒者,凡圣各有四种。 凡夫之颠倒,一以皮囊之身为净,二以世间享受为乐,三以缘影之心为常,四以五蕴之法为我。 小乘圣人之颠倒,一观身不净,二观受是苦,三观心无常,四观法无我。 以此四种观念,对治凡夫之四倒固高,若较究竟佛法,仍在颠倒之中,故曰凡圣共成八种颠倒。 九类梦想者,凡一切梦,皆由想成,而梦不离想,以想为因,以梦为果。 且按世人梦想说起,吾人多知合眼有梦,而不知睁眼时犹是梦。 何以故,梦中之物,不能移至醒中,醒中之物,不能移至梦中,如是比较,有何差别。 又如梦中,有人说之,汝是作梦,而作梦之人,必不能信,若对醒时人说之,汝是作梦,而醒时人,更不能信,此二不信,较之,又有何差别。 梦者幻化无常,而世界亦是幻化无常,此二无常,又有何差别。 如世人多有名利想。 故多作名利梦。 若多有善想,善行,命终升天,又作天人之安乐梦。 有好胜想转生阿修罗,作争强梦。 有害人想,转地狱道,作受苦刑之梦。 有悭贪想,转饿鬼道,作饥渴之梦。 有愚痴想,转畜生道,作受三涂苦梦。 有空寂理想,证偏真果,作有余涅槃梦。 有因缘还灭想,证辟支佛果,作独善其身梦。 有六度想,行菩萨道,作度化众生梦。 若能度众生,知无所度之众生相,亦无能度之菩萨相,则已开佛之知见,则远离颠倒梦想,破烦恼障矣。 三障既破,是究竟涅槃(译言不生不灭)。 菩萨断德圆满,五住究竟,二死永亡,大梦醒矣。 三世诸佛。 依般若波罗密多故。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发明般若,为独一不二之法门也。 意谓不但菩萨,依此般若,得证涅槃,其三世诸佛,亦依此般若,得证菩提果也。 三世诸佛者,一过去世之诸佛,如威音,然灯,乃至迦叶佛等。 二现在世之诸佛,如释迦,阿弥陀佛等。 三未来世之诸佛,如弥勒菩萨,乃至贤劫中之诸菩萨,及一切众生等。 唯依此一乘大法,般若波罗密多故,得证阿耨多罗(译言无上)三藐(译言正等)三菩提(译言正觉)果也。 无上者,对菩萨之有上言之,正等者,对二乘偏真言之,正觉者,对外道之邪知见,及凡夫之不觉言之。 故以此无上,正等,正觉,对治其大乘菩萨之有上觉,及二乘圣人之偏知觉,外道之邪知觉,凡夫之不知觉。 故知般若波罗密多。 是大神咒。 是大明咒。 是无上咒。 是无等等咒。 能除一切苦。 真实不虚。 此赞般若之功能也。 神者,谓天心妙用,咒者,谓真言无妄。 是大神咒者,谓以大力妙用之真言,能破邪师外道之坚固妄执,邪法邪说。 是大明咒者,谓此正大光明之真言,能破五浊恶世之黑暗。 是无上咒者,谓再无加于其上之真言,能破菩萨之异熟果愚。 是无等等咒者,谓无等次相等之真言,能破二乘之真实义愚。 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者,谓一般若,成四种真言,能除众生之见爱烦恼苦,欲爱苦,色爱苦,无色爱苦,尘沙无明烦恼苦,及分段生死苦,变易生死苦,如是一切苦,能究竟除尽。 故曰,真实不虚。 故说般若波罗密多咒。 即说咒曰。 揭谛揭谛。 波罗揭谛。 波罗僧揭谛。 菩提萨婆诃。 凡佛说法,多有显密同出。 此般若之咒,为密分真言,是不思议之法要,乃不须解说,一落言诠,即成思议,则失其本旨也。 夫经是显说之咒,咒是密说之经。 经之文名显分,经之咒名密分。 若不明经义,如何奉持,则持咒。 若不明咒之解义,则解经。 是显密圆通矣。 分享到: 18 Loading. .. 发布时间:2025-08-19 11:24:41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668929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