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亲闻记 内容: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亲闻记──十一年秋在武昌佛学院讲──悬论一 释题目二 明殊胜三 辨传译解文甲一 略标释乙一 略标真实丙一 标二真实丙二 标四真实乙二 略释真实丙一 释世间极成真实丙二 释道理极成真实丙三 释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丁一 释明真实丁二 征示境界丙四 释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丁一 释明真实丁二 征示境界甲二 广分别乙一 所证真实理体无二丙一 安立无二真实丙二 征释何者为二丙三 正明无二所显【悬 论】一 释题目初释题目。 具云:瑜伽师地论本地分第十五菩萨地初持瑜伽处真实义品第四。 分释为五:一、释论题,二、释分题,三、释地题,四、释持题,五、释品题。 甲、释论题──瑜伽师地论  此论有一百卷,属于大乘部之论藏也。 约解为四:初、瑜伽,二、瑜伽师,三、瑜伽师地,四、瑜伽师地论。 初瑜伽者,华言相应,确指行解相应以言,非泛论之相应也。 其中分有五种相应:一、与境相应,不违一切法自性故。 二、与行相应,谓定慧行等相应故。 三、与理相应,安立非安立二谛相应故。 四、与果相应,能得无上菩提果故。 五、与机相应,果后行化能与机相应故。 具此五种相应,是此论所名之瑜伽也。 盖由诸法若性若相,闻之确然了解,是为第一步相应。 境既相应,依智起行若定若慧亦不相悖,是为第二步相应也。 若境与行既相应已,即理智如如心无所得,是为第三步相应也。 理智相应而得圆成妙觉,是为第四步相应也。 果既圆成,应机说法,是为第五步相应也。 然相应之关键,正在乎止观而已。 又瑜伽有显密之二:初、显教即前五:一、胜解与境相应──台宗谓之理即、名字即,二、正观与行相应──观行即、相似即,三、真智与理相应──分证即,四、圆因与果相应──究竟即,五、佛教与机相应。 良以行解相应,然后理可证,道可成,众生可度,而得始终贯彻瑜伽之旨也。 二、密教之瑜伽,谓行者之三业──身、口、意──与本尊之三业,交加依持,相应互照,圣凡一致,因果同体。 此密教之相应,盖无异显教之佛教与机相应也。 二、瑜伽师──別云瑜祇,微异瑜伽──翻云观行者,或云瑜伽之师,依主释也。 盖师者,人也,因学观行而名之也。 又名有瑜伽之师,以此人有止观之相应行故,有财释也。 瑜伽师,人法双标也。 三、瑜伽师地:一、地位,谓从凡夫地至大觉地故。 二、譬喻,谓地能持载万物,能生长万物,喻此论能持载诸行为一切法之所依故,能生长二智为无上菩提因故。 四、瑜伽师地论,瑜伽师地约所诠之义理,论约能诠之言教也。 乙、释分题──本地分  本论有五分:一、本地分,二、摄决择分,三、摄释分,四、摄异门分,五、摄事分。 初分广明由凡至圣之境、行、果地;余四分中所言者,皆为此本地分之流类耳。 丙、释地题──第十五菩萨地  论曰:‘云何瑜伽师地? 谓十七地。 何等十七? 嗢陀南曰:“五识相应、意,有寻伺等三,三摩地俱、非,有心、无心地。 闻、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 有依及无依,是名十七地”’。 此即:一、五识身相应地,二、意地,三、有寻有伺地,四、无寻唯伺地,五、无寻无伺地,六、三摩呬多地,七、非三摩呬多地,八、有心地,九、无心地,十、闻所成地,十一、思所成地,十二、修所成地,十三、声闻地,十四、独觉地,十五、菩萨地,十六、有余依地,十七、无余依地。 于中前九地辨境,次六地辨行,后二地辨果。 菩萨地属于十七地中第十五地──辨行,由三十五卷起至四十九卷半止,共有十五卷半文。 所谓三乘者,佛之说法本乎一味,因根不等故有三乘。 然大乘不但异小乘,且能包乎小乘也。 丁、释持题──初持瑜伽处  持有四:初持、二持、三持、四持。 初持文占菩萨地最多,有十二卷、十八品。 约前显教,初解境相应与观行相应,属此初持。 二、观行相应与智理相应,属此二持。 三、因果相应属此三持。 初持,以持菩萨解行到瑜伽处也。 戊、释品题──真实义品第四  行者之于一切法,如实了知诸法实相,假者见其假,真者见其真,而不虚诳其事,则此品之所名真实也。 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矣”。 品之要义,说明一切法自相,使得发生不违诸法之胜解,而入与境相应之初持瑜伽处者也。 故吾人必藉此发生相应胜解,得入为初持之瑜伽师。 品者,类也,文在卷第三十六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十八品中之第四品。 二 明殊胜论之殊胜分为三种:一、本论在佛法中之殊胜。 二、本地在本论中之殊胜。 三、本品在本地中之殊胜。 初云佛法者,指佛一代时教之谓也。 略言有四:一、所属藏胜:于二藏中属菩萨藏摄故,于三藏中属阿毗达摩藏摄故。 二、所属乘胜:一、从此论顿入菩萨地者,即同华严之根本一乘故。 二、从此论渐入菩萨地者,即同深密第三时普为发趣一切乘而说之大乘故。 总论此论所属乘者,唯普为与根本之大乘方能摄入,余非所容。 三、所属教胜:一、顿机遇之,即一时一音之顿教。 二、渐机遇之,即深密第三时无上无容中道了义之教。 四、论自体胜有三:一、是通申一切经之宗论故。 二、是法无不诠义无不了之广论故。 三、是法相唯识宗之本论故,对十支论为根本故。 十支论名目如下:略陈名数支…………百法明门论──世亲造粗释体义支…………大乘五蕴论──世亲造总包众义支…………显 扬 论──无著造广包大义支…………摄 大 乘论──无著造分别名数支…………集   论──无著造离僻处中支…………辨 中 边论──弥勒说摧破邪山支…………二十唯识论──世亲造高建法幢支…………三十唯识论──世亲造庄严体义支…………大乘庄严论──弥勒说摄散归观支…………分别瑜伽论──弥勒说,依深密中之品名而造论,未译。 二、本地在本论中之殊胜:古德尝以此论全部不能广译而独译此一地者,可见其以此地为殊胜也。 如北凉昙无谶三藏译,名菩萨地持经。 刘宋罽宾求那跋摩译,名菩萨善戒经。 一属经藏,一属律藏,皆不称其为论也。 后玄奘法师译出为论,即将地持经编入论藏,而善戒经仍摄在律藏,因当时译者重在明大乘戒故。 三、本品在本地中之殊胜:心不契真实义,必偏爱见,虽有前数品之发心,亦等于空花无果耳。 必须根本真实,方能念念流入萨婆若海,由初持而二持而三持以圆满菩提耳。 故此品在二十八品中,较之别品独为殊胜也。 三 辨传译甲、明说主──弥勒菩萨说  弥勒,此云慈氏;名阿逸多,翻无能胜。 菩萨,具云菩提萨埵,觉有情义。 说者,悦所怀也。 菩萨在佛灭九百年间说此论。 问:佛在世时,或有菩萨示现人间,助佛行化,如观音等;何故佛灭后九百年,弥勒仍在人间说法? 答:缘由当时有无著菩萨,获证初地,深入大乘,为要显扬正宗摧破邪见,以神通上升内院,求弥勒菩萨自睹史天宫降于中印度阿输他国为说此论,乃传于世也。 乙、辨译人──三藏法师玄奘译  奘师越葱岭,游月邦,访道十有七载,经途百有余国,三遍获闻此论于戒贤法师座下。 以贞观十七年二月六日还至长安,于弘福寺与学通内外之名僧二十一人,共译三藏梵本。 于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肇译此论,论梵本四万颂,每颂三十二字,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绝笔,成一百卷。 凡有五分,宗明十七地,如前释。 法师讲此论时,有窥基“略纂”十二卷,遁伦记其所解成“瑜伽伦记”四十八卷,并行于世。 至元末以来,遗失其本,研究者多未闻见,正理沦亡,慧日沉空! 近幸日本续藏流通,取回重行于世。 今讲此论,都依斯记。 【解 文】甲一 略标释乙一 略标真实丙一 标二真实云何真实义? 谓略有二种:一者、依如所有性诸法真实性,二者、依尽所有性诸法一切性。 如是诸法真实性、一切性,应知总名真实义。 云何是征问词。 不变不异之理性谓之真,现有现在之事体谓之实。 性则亘古亘今,体则无方无所。 此中问以何法为真实义,所谓“欲穷真谛理,须知第一义”也。 标中先开、次合。 善戒经言二真实:一、法性,二、法等。 地持经作:一、法性,二、一切事法性。 二者名义异而不异,此则全异其名而同其义也。 一者、依如性以明诸法无差别之真实性,二者、依尽性以明诸法有差别之一切性。 如者不变不异之谓,今取不变不异与亦变亦异、及变而不异三义,较而明之。 一、不变不异义:为根本智,亲证真如故。 二、变而不异义:为后得智与第八识及前六现量所缘性境,虽有因缘变、分别变别别之事,而缘时与所变境不相违异故。 三、亦变亦异义:为第七六识带质境与独影境,由分别变更违异因缘变之实境故。 如下表明──依此不变不异之如所有性,说有诸法之真实性,除此则无有真实之体性也。 尽者、穷边际彻源底之谓。 前约如理智──根本智──契诸法之性曰如;此约如量智──后得智──符一切之相曰尽。 倘若境大智小,智大境小,皆不足以称其为如量也。 是故有为无为、空有、色心等法,以如量智证之,无不周遍,无不深彻,粗妙大小历历炳然也。 即地持中所云之一切事法性也。 以上二义,大抵如是。 合则以根本智所证之性为诸法真实性,以后得智所证之性为诸法一切性,如是应知总名真实义也。 丙二 标四真实此真实义,品类差别,复有四种;一者、世间极成真实,二者、道理极成真实,三者、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四者、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四种真实中,初属有漏,二通有漏无漏,三、四皆属无漏。 合四重二谛如次:乙二 略释真实丙一 释世间极成真实云何世间极成真实? 谓一切世间,于彼彼事,随顺假立世俗串习,悟入觉慧所见同性。 谓地唯是地,非是火等。 如地如是,水、火、风,色、声、香、味、触,饮食、衣乘、诸庄严具、资产什物,涂香、华鬘、歌舞、妓乐、种种光明、男女承事,田园、邸店、宅舍等事,当知亦尔。 苦唯是苦,非是乐等;乐唯是乐,非是苦等。 以要言之,此即如此非不如此,是即如是非不如是,决定胜解所行境事。 一切世间从其本际展转传来,想自分别共所成立。 不由思惟筹量观察然后方取,是名世间极成真实。 释中初征、次释、三例、四合、五结。 云何下,征。 问言:何者为世间之极成真实也? 谓一切下,释。 彼彼者,各各也。 世间之得为至极成就之真实,盖本乎世俗惯习之思想言说,为世间思想言说共所成就,是实非虚,故曰极成;乃如来随他意语施设安立者。 但为世俗之性,而无胜义之性者也。 然后三种真实,不依世间之真实则无以为言说分别之所依止,是故此世间所极成者亦称真实也。 谓地唯下,例。 其中先、能造四大,次、所造色相,三、依正庄严,四、内身苦乐。 言地唯是地者,即说明此是地大,决定是地大,非火大等。 地大既然,四大亦尔,万有皆然。 以要言下,合。 谓世间世俗谛,是从本际展转传来共所成立,非今创造者也。 凡新发明学说,先以思想考察而后定取者,无论正确与否,皆非此所谓世间极成真实之义也。 是名世下,结。 因明疏云:‘极者至也,成者就也。 至极成就,两宗共许,故名极成’。 又云:‘虽两宗共许,若非至实道理,亦不名极成,如胜论对五顶所立量是’。 此则世间之所以名极成真实者,亦明矣。 世间真实,近于俗所谓常识或直觉。 丙二 释道理极成真实云何道理极成真实? 谓诸智者,有道理义。 诸聪睿者,诸黠慧者,能寻思者,能伺察者,住寻伺地者,具自辩才者,居异生位者,随观察行者:依止现、比及至教量,极善思择决定智所行所知事,由证成道理所建立、所施设义,是名道理极成真实。 释中先征、次释、后结。 道者、途也。 人之思考,亦由途径而达目的。 谓能缘心与所缘境相通一贯之理,是此所云道理之义。 亦是共所成立,故云极成真实。 谓诸智下、释,有总别义:总言诸智者,拣非愚夫愚妇之谓也,诸字所包括意,即指别中八种有智之人也。 别中、初明诸智者,次示有道理义。 一、聪睿者,生来六根通利故。 二、黠慧者,具有巧妙学术故。 三、寻思者,散心能浅思维故。 四、伺察者,散心能深思维故。 五、住地者,由寻伺而入静虑故,如初禅天是也。 六、辩才者,具四种辩才故。 七、异生位者,杂类凡夫中之有智故。 八、观察行者,凡三乘学者,必随顺观察行故。 诸智者,略释如此。 次示有道理义者:吾人得慧之所由,不外乎三量,以此为一切道理之源也。 量度十方,权衡三世,有限无限,能通能穷,此则三量之所以名为量也。 是故欲入佛智境界,亦必依是三量。 文中云现者,即三量之现量,谓由亲证而得,不藉言说及念度故。 异生散心,虽无现量而有似量,定心必为现量。 比者,比量也。 比度计较之谓也。 依以因之三相比类观察,确知不虚谓之比量。 近世学者惯用正反比例,亦此义也。 至教量者,又云圣教量,谓由因了义教典而楷定诸法义故。 至极无上,意言佛之教非外道典之所能过也。 诸智者,依止三量极善思维而得决定证成之道理。 是名下,结。 丙三 释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丁一 释明真实云何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 谓一切声闻、独觉,若无漏智、若能引无漏智,若无漏后得世间智所行境界。 是名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 文中先征、次释、后结。 烦、扰也,恼、害也,此即是障。 而为首者,则唯补特伽罗我执。 以从烦恼中而得以出离,其能缘之智与所缘之境相应一致,故谓之净智所行真实。 谓一切下,释。 闻声悟道谓之声闻,得自然慧谓之独觉。 此二乘者,于无漏智能证生空理,不与烦恼相应,如光破暗,明暗不能并故。 又有能引无漏智种而起现行之加行智,其能引智在七贤位:疏引在资粮位,亲引在四加行。 至见道位,断分别人我执,如实了知唯蕴无我,故云无漏后得世间智所行境界,智通三位。 是名下,结。 指明二乘所缘境智,是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也。 丁二 征示境界由缘此为境,从烦恼障净智得清净,于当来世无障碍住,是故说名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 此复云何? 谓四圣谛:一、苦圣谛、二、集圣谛,三、灭圣谛,四、道圣谛。 即于如是四圣谛义,极善思择,证入现观。 入现观已,如实智生。 此谛现观声闻、独觉能观唯有诸蕴可得,除诸蕴外我不可得。 数习缘生诸行生灭相应慧故,数习异蕴补特伽罗无性见故,发生如是圣谛现观。 文中初蹑前真实,次征释四谛,后示境生观。 初谓由缘四谛之境而得净智,如摩尼珠出于污泥,即脱烦恼障生无漏慧;至业报二障,亦于当来世舍尽矣。 此复下,正征此境界。 问:四谛云何也。 一苦下,释。 圣谛,正也、实也,是中正真实之言故。 苦、谓三界二十五有之苦报也;集、谓贪、瞋、痴等惑,福业、非福业、不动业之苦因也;灭,谓无漏真理二乘涅槃也;道、谓三十七道品,能引凡入圣也。 智者知苦是逼迫性,集是招感性,灭是可证性,道是可修性。 是故二乘由此证入十六行之现观,发生无漏智入见道位也。 此谛下,示观境。 唯有诸蕴可得,除此其余我见不可得也。 大智度论云:阿罗汉视身如曾经剖解复为缀合之牛,不见有神我故。 其所以得入我空无性者,盖因屡屡数习缘生无常无我之慧,发生如是圣谛现观耳。 丙四 释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丁一 释明真实云何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谓于所知能碍智故,名所知障。 从所知障得解脱智所行境界,当知是名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释中初征、次明、后结。 前云烦恼障,持业释也。 此则所知不是障,以障障所知,以法执为本,依主释也。 所知、梵语尔焰,与境同义;从执一切所缘之境为心之障,能碍通达于境之智故,名所知障。 出离所知障所得之智境,是名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也。 丁二 征示境界此复云何? 谓诸菩萨,诸佛世尊入法无我。 入已善净,于一切法离言自性、假说自性平等平等,无分别智所行境界。 如是境界,为最第一真如无上所知边际。 齐此,一切正法思择皆悉退还,不能越度。 此复云何者,重问所行境界为何境也。 诸菩萨,约初地菩萨以上;诸佛,统括三世十方之妙觉地。 世尊,谓果后行因,倒驾慈航,为天人之所尊重也。 由初发心,历三贤地,知法无我,以久修无我观方便,断分别法执,入初地;进断俱生法执,究竟成就清净,故云入已善净。 于一切法离言自性、假说自性之非安立、安立二谛,心境相应,理智一如,故云平等平等。 如实了知空不空法,不随言说分别,故云无分别智所行境也。 如是境界,遍法界、彻世际、为第一无二之真如,更无有过其上者。 齐此,则一切法皆悉下劣,不克胜于此矣。 甲二 广分别佛之说法,或广或略,盖因群机有愚智之所致耳。 说虽不同,其揆一也。 维摩诘经三十二菩萨各说不二法门不同,而同入不二法门。 今此论虽重重广为分别,亦悉诠真实之义也。 依遁伦记分作五段:乙一 所证真实理体无二丙一 安立无二真实又安立此真实义相,当知即是无二所显。 此真实相以何为相? 当知即是绝对待、离空有、无二所显一真常存之理体也。 丙二 征释何者为二所言二者,谓有、非有:此中有者,谓所安立假名自性,即是世间长时所执,亦是世间一切分别戏论根本。 或谓为色、受、想、行、识,或谓眼、耳、鼻、舌、身、意,或复谓为地、水、火、风,或谓色、声、香、味、触、法,或谓善、不善、无记,或谓生灭,或谓缘生,或谓过去、未来、现在,或谓有为、或谓无为,或谓此世、或谓他世,或谓日、月,或复谓为所见、所闻、所觉、所知,所求、所得、意随寻伺,最后乃至或为涅槃。 如是等类,是诸世间共了诸法假说自性,是名为有。 言非有者,谓即诸色假说自性,乃至涅槃假说自性无事无相,假说所依一切都无,假立言说依彼转者皆无所有,是名非有。 文中先言所说有,次明所说非有。 所言二者,以其所执皆是有法,既有有法,必有非有,以非有非有,亦不能对待名为有矣。 此中有者,以其本空,妄增益之执为实事,故为妄执之有。 如云:涅槃、生死,皆同昨梦,其所言之涅槃与生死名义者,固皆安立假名,岂实有自性乎? 世间,谓器世间中之有情世间也。 长时所执者,谓从无始不觉迄至未来,大小众生各各皆有其自境所执。 如蝼蚁然,逢擒则逃,将雨而徙,亦有其所执之境,此谓遍计所执之性,亦是分别戏论之根本耳。 等言,即是假名五蕴、六根、四大、六尘、三性、四谛、生灭、十二缘生、三世有为、无为、今生、他生、空色、色空、见闻觉知、求得寻伺──未得而求谓之求,已得而得谓之得,寻、粗也,伺、细也,心随分别谓之意随──乃至究竟涅槃遣无可遣等法,皆是世间共同假立诸法名义。 言非有者,以其所立之自性相,毕竟空无、无所有故,欲遣增益之有,故说非有。 事、实有也。 相、假相也。 然闻非有而执非有,亦名遍计执性,是谓损减执。 依彼转者,即依假立诸法之名,而有假立诸法之义转现也。 丙三 正明无二所显先所说有,今说非有,有及非有二俱远离,法相所摄真实性事,是名无二。 由无二故说名中道,远离二边亦名无上。 佛世尊智于此真实已善清净,诸菩萨智于此真实学道所显。 言二俱远离者,即明中道无上之真胜义也。 不独有法空而非有法亦空,且空之空亦空也。 如起信谓:离言说相,离心缘相,乃至因言遣言,无言可遣,是名心真如相。 要之、如来所说,或名一真法界,或称诸法实相,曰圆觉性,曰自觉圣智境界,此论今名中道,亦名无上,正显真实义为纯圆独妙之法也。 其所说之中道名义,亦是假立自性。 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又名中道义’。 由是观之,此无二所显真实法,固四句皆非、百非俱遣也。 诸佛于此已证,菩萨于此正显,众生于此当证,吾辈其努力哉! (嘿庵记)(见海刊三卷十一期)(附注)此下,记文未见,应是记者未续记耳。 发布时间:2025-09-17 10:18:00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66893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