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演莲法师《在家菩萨戒浅说》不邪淫戒 内容: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邪淫。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四重。 在家菩萨戒的第四条重戒是不邪淫。 淫者,谓以染污心,行秽恶行。 故名不净行,亦名非梵行。 《圆觉经》上说: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 又《楞严经》上亦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由此可知,淫欲正是生死的根本。 所以出家沙门,为了解脱生死大患,求证涅槃,必须绝对严禁淫欲。 如《楞严经》云:淫心不除,尘不可出。 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至于在家居士,当以正人伦之纲纪为重。 人伦以夫妇为首,所以有夫妻家室,生男育女,上承祭祀,下接宗嗣,是故不禁正淫。 但除夫妇外,若与其它男女苟合,即名邪淫。 制这条戒的理由略说七条。 一、业道重故。 因为邪淫有伤社会风化,破坏家庭和谐,丧失个人名节,是故罪业极重。 负此重罪,入道无由。 二、系缚深故。 邪淫之人,淫欲炽盛。 心心系恋,念念攀缘。 势必使少壮者名节丧亡,老弱者身命不保。 三、生死本故。 谓生死狱中,爱为枷锁。 淫荡之人,生死轮回永无出期,欲海爱河漂溺无岸。 四、乱静心故。 谓邪淫之人,欲火喧心,能失正念;欲海波浪,能破定水故。 五、坏功德故。 谓邪淫之人,其心不净,则从前所有道功,尽同魔事;随处所作功德,悉等虚伪。 六、入魔网故。 谓邪淫之人,舐刀刃之蜜,贪毒花之色,损害众生,是魔意愿。 七、障菩提故。 谓邪淫之人,淫心既起,则道义之心,必形退减。 不能断轮回根,不能离烦恼障,不能成清净觉。 经文: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邪淫。 这一句是说菩萨优婆塞受了这条戒后,即使为着身命,也决不肯与自妻以外的一切男女作不正当的苟合行为。 为什么不得邪淫,我们从上面的制戒理由中可以明白。 然而业海茫茫,最难断的无过于色欲。 其实人人都知道万恶淫为首,但每当色相现前,不觉欲心勃然而起。 由一念邪妄之痴迷,遂置因果道德于不顾;贪片刻之欢乐,造万劫不复之罪殃。 菩萨应观一切男女皆吾父母,于父母处,自当生孝顺心、恭敬心、救度心,怎可以于父母身上起龌龊的念头? 以此息邪心。 所以宁舍身命,也不肯与一切众生行不净行。 如《梵网经》云:宁以此身投炽然猛火,大坑刀山,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这句经文是说受了优婆塞戒后,本来戒体圆满;若是犯了邪淫,戒体即同大石破裂粉碎,因此这位优婆塞当即就失了戒体。 那么如何算是破戒? 依这条戒所具条件有四:一、非夫妇。 即正式夫妻以外的一切男女。 二、是淫境。 即凡可作行淫的位置,一切俱制。 三、有淫心。 四、与境合。 即造成行淫的事实。 这四个条件中最关键的在于有淫心。 假如自己没有淫心的话,当然不会主动去与对方行邪淫。 但若是被人强暴,并非出于自愿,受强暴时内心唯感羞愧痛苦,没有丝毫欲乐的感受,此不为破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四重。 这些经文同上。 当知邪淫名非梵行,乃鄙恶不堪之事。 淫欲如猛火刀剑,能焚功德林,能斩智慧命。 《感应篇汇编》云:色之一业,人情易犯。 比贪杀等事,百倍难制。 故其败德取祸,亦比他事,百倍酷烈。 《八师经》上佛告梵志说:淫人妇女,或为夫主边人所知,临时得殃,刀杖加刑,手足分离,祸及门族;或为王法收捕著狱,酷毒掠治,身自当罪。 死入地狱,卧于铁床,或抱铜柱,狱卒燃火以烧其身。 地狱罪毕,当受畜生。 若得为人,闺门淫乱。 远佛违法,不亲圣贤。 常怀恐怖,多危少安。 《优婆塞戒经》云:若复有人乐为邪淫,是人不能护自他身。 一切众生见皆生疑。 所作之事妄语在先,于一切时常受苦恼,心常散乱,不能修善,喜失财物,所有妻子,心不恋慕,寿命短促,是名邪淫现在恶果。 舍此身已,处在地狱,受恶色力、饥渴、长命,无量苦恼,是名后世恶业果报。 若得人身,恶色、恶口,人不喜见,不能守护妻妾男女。 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 又《华严经》二地品云: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 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 试想邪淫一事,原只不过贪虚幻之美色,图片刻之快乐,所受之苦报却如是惨烈,有智之士,当深自警诫。 注解:【四生】:胎生、卵生、湿生、化生。 胎生是在母胎内成体之后才出生的生命,如人类是;卵生是在卵壳内成体之后才出生的生命,如鸟类是;湿生是依靠湿气而受形的生命,如虫类是;化生是无所依托,只凭业力而忽然而生的生命,如诸天和地狱及劫初的人类是。 发布时间:2025-11-10 10:00:13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66893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