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张秉全:略述台宗《十乘观法》 内容: 略述台宗《十乘观法》天台宗是以教观并重为其特点。 教是佛陀被下之言教,观乃揽教照心之观法。 如车两轮,如鸟两翼,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教观纲宗》云:“有教无观则罔;有观无教则殆。 ”台宗三大部,《法华玄义》《法华文句》侧重于教理之阐释,《摩诃止观》侧重于观法之实践。 天台实所以能长盛不衰,其生命力全在于教与观之统一。 台宗学人既理解了性具法门,全性起修,全修即性之圆顿义理,就必须从解起行,修习此《十乘观法》,以达到最终断三惑证菩提之目的。 何谓《十乘观法》? 乘者,车乘。 运载为义。 谓以此法为车乘,能运引人至涅磐岸也。 何等为十? 盖藏、通、别、圆四教,各有十乘观法。 藏通二教十乘观法,能运引人至真谛涅槃;别圆二教十乘观法,能运引人至中谛大涅槃。 (别教仅属分证)。 取法乎上,仅得其中。 台宗行人是根据圆教之《十乘观法》而修实践的,故其他三教《十乘观法》略而不论可也。 圆教之《十乘观法》是:一,观不思议境;二,真正发菩提心;三,善巧安心止观;四,破法偏;(即以圆三观破三惑偏)五,识通塞;六,道品调适;七,对治助开;八,知位次;九,能安忍;十,无法爱(又称离法爱)。 此观法虽有十种,由于修习者根有利钝,故证道有迟速。 上上根者,仅用第一种观法,即观不思议境,即能证道,不必遍历后九种观法。 根器稍次者,历二至七种观法不等。 根器最纯者,则须遍历十种观法,始能证道。 凡欲修此《十乘观法》,据《摩诃止观》所说,必用二十五种方便作先导,然后方可修此十乘观法。 二十五种方便,即具五缘(即持戒清净,衣食具足,闲居静处,息诸缘务,得善知识)呵五欲;(即修行者必须诃责色声香味触等五欲)弃五盖。 (即弃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等五种盖覆真如之烦恼心)。 调五事;(即调和饮食,睡眠,身体,出入息,心)。 《十乘观法》分述如下:一、观不思议境。 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一一皆可作不思议境观之。 但以初心入观,尤简尤妙。 所谓佛法太高,众生法太广,均不易入观,今唯依现前一念第六意识为所观境。 为何独取六识? 因前五根识,现起时少,七识末那,八识赖耶又微细难观,所以唯取六识,以其切近又易得要领故也。 由于心具十界,此现前第六识心,不起则巳,一起必落于十界中之一界,若落一界,必具百界如,三千性相。 此有两重能所,观者,能观之智也;不思议境者,所观之境也。 此观智与妙境,相望而立一重之能所,而此二者望于第六识,则皆为能观。 而六识妄心现起观境,则为所观,又是一重能所。 故台宗山家主张以六识妄心为所观不思议境。 要之,以一心三观之智为能观,以一境三谛之境为所观,一念三千之妙体,当体全显,是为观不思议境。 若行人只修此一法,不必更历观下之九法,即可直抵宝所,是为上上根机之修法也。 二、真正发菩提心。 行人若于第一观不思议境未能真证。 则须缘无作四谛,发起四弘誓愿,助成观法。 无作四谛者,谓苦则阴入皆如,无苦可离;集则尘劳本净,无集可断;道则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灭则生死即涅槃,无灭可证。 依无作苦谛,发度无边如幻之众生;依无作集谛,发断无尽空华之烦恼;依无作道谛,发学无量如幻之法门;依无作灭谛,发成归无所得之佛道。 《金刚经》云:“我欲灭度一切众生,而实无有一众生得灭度者。 ”即此意也。 是为真正发菩提心。 此心一发,能灭宿障重罪,使业消智朗,修观较易契入。 若行人修此二法,不必更历观下之八法,即可直抵宝所,是为上中根机之修法也。 三、善巧安心止观。 若行人于第二真正发菩提心观之后,心犹不能归一者,则须用止观二法,善巧调治之。 应观一念心性,即寂而照,即照而寂。 寂即止体,照即观用。 寂即定,照即慧。 若心偏于散动。 则以即照之寂策之,使心不浮散;若心偏于沉没,则心即寂之照策之,使心不沉没。 如是定慧均等,自然心体明净,则能遍破三惑,直契真源矣。 若行人修此三法,不必更历观下之七法,即可直抵宝所,是为上中根机之修法也。 四、破法偏。 (即以圆三观破三惑偏)若行人于第三善巧安心止观之后,心仍所未安,其病根在于所观一念三千境上,犹存意解,未知当下即空、假,中,故不能得力。 则须以一心三观之妙智,照破三惑(见思,尘沙,无明)之偏执。 若行人修此四法,不必更历观下之六法,即可直抵宝所,是为中上根机之修法也。 五、识通塞。 若行人于第四破法遍中犹未能契入者,应思惟,观察,识别,修何行相,能通入法性? 能通达,即是通;修何行相不能通达法性? 不能通达,即为塞。 若通若塞,均须善于识别,若塞须破,若通须护。 苟能识通与塞,则不但通行相,修之能契入法性,即塞亦不能为碍,以即塞成通故,所谓悟则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性本无二故也。 若行人修此五法,不必更历观下之五法,即可直抵宝所,是为中中根机之修法也。 六、道品调适。 道品即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正道等三十七道品。 若行人虽然识得通塞,仍未能即塞成通,应于现前一念三千性相不思议观境上调试检察,在无作三十七道品中,其中从哪一道品入手,适吾之根机,就择此适机之道品为切入点而策发之,从而达到契入真源之目的。 (无作道品即是此三十七品之事相,一一本具理性之德,别无造作,当体即是中道实相,故称无作道品)若行人修此六法,不必更历观下之四法,即可直抵宝所,是为中下根机之修法也。 七、对治助开。 何谓对治助开? 即用藏教之五停心观或事六度等事行,以对治事惑(即修惑),达到助开正道理观之意。 若行人虽经无作道品调适,而观慧力微弱,盖障屡屡现起,不能契入,此乃无始以来事障(即见思惑)偏重,故须用五停心观或六度事行而对治之,以助开正道理观。 如此理观为主,事行为辅,正助合行,精进弗懈,久久必能圆开三解脱门而入秘藏。 (三德秘藏)若行人修此七法,不必更历观下之三法,即可直抵宝所,是为下上根机之修法也。 八、知位次。 知位次者,修行人应通达教理,明白己所修、所证之位次分齐。 我所证入者为仅获少份轻安耶? (尘劳初伏之相)抑是观行位耶? 相似位耶? 分证位耶? 能识知不谬,是为知位次。 倘不知位次,则错认消息,起增上慢,以凡滥圣,其过不轻。 苟能知位次,自然不起上慢,增道损生,不生障碍矣。 九、能安忍。 能安忍者,行人于内外障缘,能心不动摇,安心忍受。 上来于知位次中,不生上慢,固然是好,但须防内外障缘生起,恼乱真修。 内为心魔,外为境障。 苟能于障缘现前时,安然忍耐,不动摇,不退转,自能渐入佳境,圆伏五住而证五品,由五品而阶十信,既阶十信,则得六根清净之位。 十、无法爱。 又称离法爱。 谓不爱著于已得之法也。 若于已得之法,生起爱著。 则因爱成障,执药成病,更不前进矣,故须离法爱也。 法如敲门瓦子,门已敲开,尚执瓦子何用,欲打屋里亲生爹娘耶! 金刚经云:“如来说法,如筏喻者”若已傍岸,犹恋筏不愿登岸,真痴人矣。 由于行人证十信,得六根清净住后,觉自心境,轻快无比,则于此境上,易生法爱,须当离之。 从此而进。 自可由十信而入分证位矣。 八至十之三法,总为下根人所修,具足十法而成一大乘。 乘此大乘,游于四方,直至道场。 此十乘观法,乃全性起修,全修即性之圆顿妙观,乘此大乘,游于四方,直至道场者,大乘,譬十乘妙境。 四方喻住、行、向、地四十位,道场,譬妙觉果海。 总之,从因至果,皆不离此十乘观法也。 发布时间:2025-12-07 12:43:54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66893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