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用盗版软件是否犯戒 内容: 四、贼施比丘物主。 《十诵》:贼偷物来。 或好心施。 或因他逐,恐怖故施。 得取此物。 莫从贼乞。 自与者得取之。 取已染坏色而著。 有主识者。 若索,还他。 若贼比丘边,买得衣者,本主见衣,不得直夺。 应还本直。 据此,盗版软件用亦不犯。 今或有偷三宝物。 及以金银经像。 毁成器铤。 而乞比丘者。 若准上文,应得受之。 据理,已曾经佛受用。 但可取之,依本处用。 (然既知是三宝之物。 文虽得受,理不可用。 不知应得。 依本处者或本盗处。 或但是三宝处。 皆可用之。)第四种情况,贼施比丘物。 贼啊,他把东西布施给比丘了。 我们都是以比丘的身份来说的。 居士受了五戒,也都是依这个而行,盗戒是共用的戒、公共的戒。 贼施比丘物。 《十诵》当中说呢,贼偷物来。 贼偷了东西来了,偷了东西来怎么样呢? 或者好心布施给比丘了;或者说是因为别人在后面追呀,他害怕、恐惧,然后把这个东西布施给比丘了,怕被别人抓住,你怎么偷我的东西了,把这个东西施给比丘了。 不管是好心还是恐惧的原因、因缘,他把东西施给比丘了,那这个比丘可不可以要呢? 比丘是可以要的。 得取此物。 取这个物是没有问题的,人家给的,贼给的,贼就是主人嘛,他给的,给的就要。 人家给的可以要,但是不能向他去讨要,这是不可以的。 人家给你,你是可以要。 要了之后呢,如果人家给你的是衣服,那你就把它染成坏色,然后披著在身上,这都是如法衣,这都可以。 如果后来它那个主人来了,认出来了。 你这个衣服虽然染了颜色,这明明就是我的衣服,这是我的,人家本来的主人认出来了。 认出来了,虽然说后面的是贼主,后面贼偷了,贼是主,前面的主人也是系恋不舍,后主、前主,毕竟还是主嘛,人家认出来了,人家心系恋不舍那就还给人别人,不还也不行,不还也有罪。 如果索要,那就应该还给他。 若贼比丘边,买得衣者。 本主见衣,不得直夺。 这都是原则。 如果说是贼把衣服偷来,偷来东西了给比丘,他不是送的,是要钱的,比丘你给我多少钱,给我什么东西,我把这个衣服给你。 比丘说那行,我正需要衣服,那换一下吧,把衣服要回来了,是给了价值了。 那么即使后面本来的主人认出来了,来要这个东西,来要这件衣服,他也应该给钱,或者给东西,这个比丘才能够把这衣服还给他,基本的原则是这样的。 如果说不给东西你就要,或者强行要回去,那你本主是犯罪的、犯盗的。 这个是一定要给价值,这才可以,因为人家是买过来的嘛,偷也不是我偷的,是前面人偷的,我买贼的东西,我买过来的嘛,是这个道理。 所以,按这个理则来说,不管是谁给你的,乃至盗贼给你的,要是可以要的。 乃至我们常说的盗版软件,谁盗的版呢? 那是贼盗的版,贼把它盗版的。 盗版之后普遍给大家,施与大家,让大家去用。 当然他有他的经济目的,他普遍地让大家可以免费地去使用,这是贼给的东西。 从道理上来说,贼给的东西也是可以要的,这个按道理来说,也是不犯盗罪,按刚才我们所说的戒律原则来说,应该也是不犯罪的。 但是我们也要从另外两个角度去分析,戒律上也说,虽然说贼给比丘东西可以要,按戒律是可以要的,但是有些国家的法律法度还不一样。 有些国家法律,贼偷了东西,别人是不能接受的,接受呢,那就是替人销赃了,那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说你接受了贼给你的东西,法律会制裁你,国家法律是不允许的。 国家法律不允许呢,那出家修道的人他还要遵守国家法律。 所以说国家法律不允许,我们还是不能要,这是其一。 所以说我们在盗版软件这个问题上,如果是国家法律不允许我们使用盗版软件,如果有这一条的话,我们也还是要遵守国家法律,不能去用,这是第一。 第二,我们持戒说了,有基本持戒,还有增益持戒。 基本持戒,我就持这个戒,反正这样持,也是不犯戒。 增益持戒就是什么呢? 我把戒律持得很微细、很清净,持得很微细、很清净,知道这个东西来历都不是正道来的,都是人家偷来的,都是盗版的东西,我是为了护戒清净微细,所以说,只要带个盗字,我都不愿意用,何况真是盗过来的呢。 所以守护戒律清净的因缘,所以说最好还是不要用,光明正大的,用就用正版的,即使花钱,但是我们戒律就更加的清净一些。 从这两个角度来说,我们不用为好,不用最好。 下面再说:今或有偷三宝物。 及以金银经像。 毁成器铤。 而乞比丘者。 有什么情况呢? 就是有些人偷的是三宝的东西,或者说是一些经书佛像,乃至一些金银。 把这些东西偷过来之后,他把这些东西毁了,然后做成其它的一些器皿。 这时候他送给比丘,或者和比丘交换。 这时候会怎么样呢? 如果按上面那段文字,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 盗贼偷了东西给我们,不管偷了什么东西,我们都可以要,按律的原则也是可以要。 但是他偷的是三宝物,乃至给毁坏变了形了,它的本物主是三宝物。 在这种情况下,在理上说,也是可以用。 但是再分析一下,如果说曾经佛已经受用过,应该怎么用呢? 我们接受之后啊,还归原处比较好。 我接受了这些三宝物,人家贼偷来的三宝物,我归还到它本来的地方。 或者说是本来的地方找不着了,那我就用在三宝上面,哪有三宝我就用在哪里,就可以了,这是知道。 如果说是不知道,那就无所谓了,你该怎么用就怎么用,都没有问题。 这是贼施比丘物,从这个方面去讨论。 贼就是主啊,他已经偷来了,他就是主人了,这是大的原则,他就是主人。 发布时间:2026-04-04 11:59:54 来源:素食学佛网 链接:https://www.vege365.com/xuefo/166893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