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功德分给别人一起做,自己的那份会变少吗

2025-11-02 净界法师

有一位佛弟子问说:此福尽乎?藕益大师解释尽是折损的意思。一般人的思考认为,若功德是一个人所做,则功德全归此人所有,现在有十个人随喜帮助做这功德,那么这功德就会平均分配给十个人,因此福报岂不是受折损,比不上一个人做时来得大?这沙门是以有所得的分割心情,看待修习福报。

佛言:譬如一炬之火,数千百人,各以炬来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佛陀对一个人修福与十个人修福的因缘,他以譬喻作说明:有一光明的火把,佛法讲到光明是指善业,善业是一种光明相。这火把本来只有一个光明相,但有很多人拿众多火把来分取它的火,火能熟食除冥。

积集善业有两种殊胜的功德:一是除冥,能破除烦恼障、业障、报障等三障;二是熟食,能成就圣道的安乐,所以修习善业能灭恶生善。这样的熟食除冥,此炬如故,虽然有数百千人来分取火的光明,但这火把的光明不但没有减少,反而由一个光明变成数百个光明,辗转增胜。修福报的道理亦复如是,一个人修福,或数百人修福,愈多人修福,福报愈大。

藕益大师在这段经文的注解中,提到经典上有一个公案:过去有两个人到山中采花,其中一个人把所采的花,独自拿去供佛;另外一个人生起大悲心,他把所采的花,分散给所有的朋友,然后带他们一起去供佛。有人问弥勒菩萨:这两个人有不同的造作业力,他们供佛的福报,有何不同?

弥勒菩萨回答说:独自拿花供佛的人,以后成就辟支佛果;另外一位把花分给其他众生,以随喜广大的心供佛,这个人以后成就无上菩提。藕益大师说,我们修习福德亦复如是,所谓诸法无性,尽随心转,心为菩提,一切法即菩提;心为名利,一切法趋名利。

我们修习福德时,福德本身没有自性,所谓的诸法无性,无论是修布施或持戒,这法门对自己产生什么功能,这是不决定的。若不决定,到底是由谁决定呢?尽随心转,依止什么样的心态来修习善业,才是决定善业产生什么力量的关键。

如果以但求自身解脱的心情来修善,那么这善业所产生的力量,是成就二乘的偏空涅槃;若依止无上菩提心修善,这善业能成就万德庄严的功德。所以造作布施、持戒、忍辱这三个善法对自己能产生什么影响,法的本身不能决定,而是由能造作的心决定这个法的功能。

净界法师:佛说四十二章经

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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